快訊

派出所前傳巨響!保時捷男吞7顆安眠藥上路 連撞5警車畫面曝光

三中案一審唯一有罪 蔡正元怨電子腳環太緊血液不流通:怕我飛走

前立委蔡正元涉利用中影股權交易機會,私吞阿波羅投資公司資產支付房貸、裝潢、競選立委廣告託播費,並漏登會計項目,一審認定犯罪所得達2.8億元,依業務侵占判蔡3年6月徒刑、商業會計法判6月得易科罰金之刑,為「三中案」唯一有罪者。台灣高等法院今原傳同案被告、蔡妻洪菱霙作證,因洪婦拒絕,言詞辯論旋即終結。

因限制蔡正元出境出海的總期間,快達到法律規定的5年上限,高院4月25日開庭時裁定蔡接受科技設備監控,每日電子報到。蔡今天突向合議庭表示,因住家收訊不好,根本無法收到訊號,得走出家門才能電子報到,他請求將報到地點放寬為「全台北市」,而5月26日、8月22日他剛好都要到法院開庭,也無法跑回家報到。

法官表示,不可能放寬到全台北市都能報到,實務上應是放寬至住家輻射2公里內的範圍,並請蔡具狀提出需求,由合議庭和科控中心討論。

蔡正元、妻子洪菱霙被控將豪宅「日升月恆」借名登記在領航基金會名下,挪用基金會款項支付房款和裝潢費,涉犯公益侵占罪嫌;洪菱霙、父親洪信行(83歲)另被控業務侵占、背信、洗錢等罪,一審皆無罪。

高院行準備程序時,蔡正元指檢方故意胡亂拼湊事實,控他嚴重侵害阿波羅公司、郭台強妻子羅玉珍、前中影副董事長莊婉均的利益,破壞交易安全等,毫無根據;另臨時增加他公益侵占的罪名,一審已證明他沒有公益侵占領航基金會的資金。

他說,因為他是公職人員,若以自己、銀行帳戶調度資金,會變成申報的一環,也會引起媒體注意,他才透過阿波羅公司作為調度、掛帳單位,但這些資金、負債都不屬於阿波羅公司,一審法院混淆是非,以為是中影交易的一環,「根本是大錯特錯」,檢方指控他侵占阿波羅資金,與事實不符。

原本今傳洪菱霙作證,但洪婦表示蔡正元是她的丈夫,洪信行是她的父親,拒絕證言,審判長諭知因無法交互詰問,言詞辯論結束,今天庭訊26分鐘便退庭。

因高院上月25日裁定財團法人文青福慧傳世基金會應參與本案沒收程序,檢察官今也詢問文青福慧傳世基金會的前身是否就是領航基金會?因今天才收到基金會的書狀,希望有時間消化,蔡正元也表示他「不知來龍去脈」。

蔡正元因左小腿上的電子腳環太緊,庭後至法警室由廠商更調鬆緊。蔡步出法庭時埋怨血液不流通,稱今天放寬一格好多了,「大概是怕我飛走了」,他自嘲「生死有命」。

蔡正元因左小腿上的電子腳環太緊,庭後至法警室由廠商更調鬆緊。蔡步出法庭時埋怨血液不流通,稱今天放寬一格好多了,「大概是怕我飛走了」。記者王宏舜/攝影
蔡正元因左小腿上的電子腳環太緊,庭後至法警室由廠商更調鬆緊。蔡步出法庭時埋怨血液不流通,稱今天放寬一格好多了,「大概是怕我飛走了」。記者王宏舜/攝影
蔡正元因左小腿上的電子腳環太緊,庭後至法警室由廠商更調鬆緊。蔡步出法庭時埋怨血液不流通,稱今天放寬一格好多了,「大概是怕我飛走了」。記者王宏舜/攝影
蔡正元因左小腿上的電子腳環太緊,庭後至法警室由廠商更調鬆緊。蔡步出法庭時埋怨血液不流通,稱今天放寬一格好多了,「大概是怕我飛走了」。記者王宏舜/攝影

蔡正元 公益 侵占 三中案

延伸閱讀

紫光集團前董事長趙偉國涉貪污罪 一審被判死緩

政院將96%漢人稱「其餘人口」 網嘆:過不久叫你「多餘人口」

「賴清德整3人是惡意捏造」中山泰秀要蔡正元7天內道歉 律師函內容曝

蔡正元戴電子腳環後首開庭 83歲岳父今作證連結文都念不出來

相關新聞

柯文哲律師質疑勘驗硬碟破壞證據 翟本喬以專業曝手法:有人要讓法官背鍋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昨(5)日勘驗關鍵硬碟,但柯文哲的律師質疑法官破壞證據真實性,法庭氣氣顯得火爆、尷尬。

前立委陳歐珀涉貪聲押 今晚8點召開庭羈押庭

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涉利用提案修法、舉行公聽會幫基隆港碼頭營運商爭取降低租金,且收取業者賄賂,檢方搜索、約談,4日凌晨依貪...

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收賄修商港法 今晨遭北檢聲押禁見

民進黨籍前立委陳歐珀被控在立委期間,涉收受基隆聯興國際物流賄賂,推動「商港法」護航業者,廉政署昨搜索14處地點,約談陳歐...

人家投票她錄影稱「測試中選會執法能力」 再度逆轉無罪確定了

「全民監票行動聯盟」理事長花莉娜於2022年「九合一」選舉時,在投開票所架設攝影機拍攝民眾投票,檢方認花干擾投票,依違反...

北投區農會賄選疑雲 陳思宗10萬元、陳重文20萬元交保

台北市北投區農會爆賄選疑雲,檢調昨分9路搜索、約談11名被告及2名證人,釐清有無違反農業法「具選舉權者收、交不正利益」情...

涉京華城土地弊案 中石化董座200萬元交保 朱雲鵬也捲入

威京集團關係企業中石化轉投資公司鼎越開發,2019年以372億元標下京華城土地,但得標金高於底價30億元,形同左手換右手...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