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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忽接地線...看板工遭冷氣機電死 空調負責人犯過失致死罪判緩刑
嘉義某空調公司負責人黃姓男子為市區某補習班安裝冷氣時,疏於注意插頭絕緣破損、未設置接地線,2年後許姓看板工受補習班委託吊掛招牌,乘坐吊籠施作時,觸電室外機腳架昏迷送醫不治;嘉義地方法院依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
判決書表示,黃男為某空調公司負責人,有冷氣空調裝修乙級證照,2022年2月至6月某日,前往嘉義市某補習班進行冷氣機插頭內部線路安裝,不慎致冷氣插頭內部紅色火線絕緣披覆破損,又補習班4樓牆壁冷氣插座僅有紅色火線及黑色火線,未設置接地線,黃男也沒有確認安裝冷氣插座有無設置接地線,如果沒有設置恐有漏電之虞,依當時情況,並沒有不能注意之情事,竟疏未注意。
2024年7月29日上午9點多,許男因補習班曾姓主任委託,施作吊掛招牌,乘坐吊籠至補習班4樓外,彎腰至招牌與牆壁間欲補強固定螺絲時,許男左肩觸碰冷氣室外機腳架,因冷氣室外機漏電而遭電擊不省人事,同事立即關閉補習班總電源開關,並聯絡醫護人員到場,攀爬4樓窗戶外吊籠,將許男送醫急救,許男仍因電擊引起心臟出血性壞死與大量橫紋肌溶解症導致心因性休克併發多器官衰竭而生死亡。
法官審酌,被告初犯、屬過失犯罪,已與告訴人成立調解,依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應按約定履行賠償,如果未來沒有依約定給付,且情節重大,將撤銷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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