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高雄醫院軍醫集體貪汙案 更一審12人逆轉改判無罪...僅1人有罪
國軍高雄總醫院岡山、左營分院軍醫被控集體貪汙,經最高法院撤銷判決發回,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更一審判決,涉案的14人,有12人逆轉改判無罪、左營分院急診部上校主任鍾立民維持一審無罪判決,僅岡山分院臨床藥事科中校主任杜政璋改判刑5年2個月有期徒刑。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上午宣判,原本遭判刑1年9個月到3年11個月不等刑期的12名軍醫,包含3名上校醫官、8名中校醫官、1名少校醫官,因為只是單純從事看診醫療行為,並沒有兼辦政府採購職務,職權與公立醫院的醫師相同,不屬於公務員,因此就並非貪汙治罪條例的犯罪主體。
合議庭法官認為,這12名軍醫收受藥商給的財物,行為縱屬不當,但也只是道德上的瑕疵,依法並不處罰,而其中一名中校軍醫在收了錢之後,把錢轉到朋友的郵局帳戶,因為不是洗錢客體,所以也未觸犯修法前的洗錢防制法。
原本在二審遭判刑8年6個月有期徒刑的鍾立民,也因為在去年上訴最高法院後,被撤銷原判決,經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一審,駁回檢方對鍾立民無罪判決的上訴,因此鍾立民維持一審無罪判決,理由同樣是他並非公務員,不受貪汙治罪條例處罰。
不過唯一仍遭有罪判決的杜政璋,原本在一審就已經被判6年刑期、褫奪公權3年,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更一審,仍作出有罪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2個月、褫奪公權3年。
理由是他除任職於岡山分院,還兼任藥品衛材審查委員會委員,屬於公務員,卻涉案並擅自提供藥商院內的用藥明細,更先後收了藥商所提供的賄賂近百萬元,有虧公務員職責,玷汙公務員的廉潔,但他犯後態度良好、沒有前科,才做出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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