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子逆倫雙菜刀弒母致身首異處 判刑17年+監護3年
連姓男子持刀砍斷母親頸部,致母親身首異處,檢方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起訴,進入國民法官程序。連的家屬聲請不行國民參審程序,台北地院裁准回復一般法庭審判,合議庭今判決連有期徒刑17年,刑後令入相當處所監護3年。可上訴。
現年61歲的連姓男子與84歲的詹姓母親、妻子、孩子同住新北市新店區,平時靠洗碗打零工維生,2023年7月4日下午,母親在家中責問連為何不工作,引發子弒母人倫殺機。
連姓男子趁母親用餐,突然從後方拿菜刀往母親的後頸猛砍,刀子砍鈍後,連再拿出另一把菜刀繼續砍殺,直到將母親頭顱砍斷為止,母親身首異處,連犯案後跌坐現場,警方獲報逮人,檢方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起訴連。
連及他的辯護人表示,醫院鑑定報告認為連患有思覺失調症,且量刑部分也無重大爭議,考量連殺害的是母親,而被害人家屬同時兼具加害人家屬身分,他們親族間共同生活居住、關係也十分緊密,想不行國民參審程序。
辯護人認為,犯罪行為造成家屬們刻骨銘心的傷痛,希望訴訟盡快終結,如果進行國民參審程序,無法達到早日回歸平靜生活的願望。
檢察官表示,連姓男子在協商程序、準備程序都不爭執,他是否有精神障礙?偵查與審理中均送鑑定,不論鑑定報告是否相符,勢必須傳喚鑑定人說明過程,還有可能傳喚心理師等專業人士。
檢方認為,連所罹患的思覺失調症、雙向情緒障礙症、情感思覺失調症、廣泛性焦慮症,涉及醫療專業,詰問證人時,將造成國民法官負擔,況且,弒母案的法律對立方是血緣及關係緊密的至親,家屬的感受,定會遠較一般兇殺案來得更衝擊。
合議庭認為,弒母案是家庭暴力案件,量刑時可能涉及家庭成員的隱私,裁定回復一般法庭審判。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