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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馬獎導演被控「撿屍」性侵辯合意 法官判他無罪
金馬獎導演游智煒在夜店遇到年輕女子,2人去唱KTV之後,游涉嫌「撿屍」把酒醉的對方帶回自己住處性侵得逞,被害人清醒後提告,游被訴乘機性交罪;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游否認犯罪,合議庭採信游的說法,今判游無罪。可上訴。
檢警調查指出,游2024年8月在台北市1間夜店消費時,遇到跟友人到店慶生的被害女子,之後與被害人女子同去KTV消費,被害人的友人以為游也是朋友之一,不以為意,第2天凌晨5時游從KTV帶被害人上計程車回家。
檢警調查,被害人清醒後覺得衣服凌亂,和友人私訊表示不記得前夜發生的事,並向友人抱怨為何讓她跟陌生男人回家,隨後報警控告游性侵。
偵查中,游否認犯罪,向檢方表示他看不出被害人有酒醉的跡象,強調2人為合意,檢方偵辦認為,游曾傳訊告訴被害人「從地上扶妳起來很多次」,加上監視器畫面錄下被害人在路邊嘔吐的畫面等,認定游乘機犯罪,將游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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