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怕女友生氣謊報被擄 誣告罪判拘20天
高雄林姓男子因擔心薪水無法上繳給女友會被怪罪,竟異想天開假冒他人謊稱自己被擄走,甚至還報警提告,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烏龍一場。高雄地院依誣告罪判拘20天。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林男坦承是怕洪姓女友生氣才出此下策,法官考量其虛構遭人強行擄走前往報案,除了浪費國家偵查資源,還可能害他人遭受刑事追查,據此依誣告罪判處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簡易判決指出,林男去年3月18日因已將工作薪水花光,他擔心無法上繳給女友會被責怪,竟異想天開假冒他人以通訊軟體LINE傳送「林XX我們帶走了」訊息給洪女,並於同晚前往報案,指自己在高雄市前鎮區草衙捷運站前,遭6名男子強押上車要求還債,並取走手機及身上金錢,後續因趁機逃跑才倖免於難。
警方受理林男提出的妨害自由、強制罪告訴後,經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卻根本找不到林男被擄走畫面,而是看到他自行搭捷運回家。警方發覺事有蹊蹺,回頭訊問林男實情為何,才發現根本是烏龍一場,將他依誣告等罪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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