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酸洗液染紅中港溪 業者不肖所得近2億
法務部長鄭銘謙、環境部長彭啓明今日聯袂公布檢警調環聯合查緝,並破獲跨域廢酸洗液及廢棄物非法棄置集團的案例。此案於2022年10月查獲不法業者棄置廢酸洗液後,全案迄今經台中地檢署進行4波起訴,累計已起訴37人,並查扣犯罪所得高達1.9億餘元,另由行政機關裁處不法利得3000餘萬元。
環檢警合作平台2011年成立,截至今年2月,對全國空、水、廢等環保犯罪案件,已有移送環保犯罪案件 3488件、移送人數超過1萬2000人。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管理中心主任葉廼群表示,台中地檢署、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以及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等機關組成專案小組,於2022年10月間查獲廢酸洗液棄置於台中市清水區農地,再依相關證據陸續查獲遭廢酸洗液染紅的苗栗縣三灣鄉中港溪河段棄置點、苗栗縣苑裡鎮、台中市大里區及桃園市新屋區等4處棄置點,成功突破廢酸洗液再利用機構刻意設下規避環保機關稽查之假製程、假磅單、假發票、假出貨單及虛偽申報原料數據等防火牆。
葉廼群指出,全案經檢警調環關聯合查緝,迄今由台中地檢署進行4波起訴,累計已起訴37人,並查扣犯罪所得高達1.9億餘元,並由行政機關裁處不法利得3000餘萬元。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陳祥薇表示,此案的廢棄物種類非常複雜,對團隊而言,不只要起訴,更要從查扣不法所得遏止不肖業者的犯罪動機、更要求有效恢復原狀才算實現環境正義。
環境部表示,如廢棄物未依規定再利用致汙染環境,或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一經查獲,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並應依「廢棄物清理法暨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法」負起廢棄物清理及土壤汙染整治等環境復原責任。
鄭銘謙表示,法務部從2011年就跟環境部前身環保署、警政署以「策略聯盟」形式合作,據環保署提供的情資,查獲無數污染案件並嚴懲犯罪行為,未來更要持續以更新的技術進行科技執法、以跨部會、公私協力等方式各方打擊犯罪。
彭啓明指出,本案透過民眾檢舉、檢警環聯手才順利破獲,環境部面對舊議題提出的新解方是以全面系統化攜手檢警,以科技、大數據更有效地防堵非法行為,希望民眾安心、不肖業者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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