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中尉檢查廚房迫女兵「買宵夜」 遭汰除提告敗訴
歐姓男子是海軍軍官,前年間以「不檢查廚房」為由,迫使擔心遭刁難的陳姓女兵幫忙買宵夜,軍方調查後,認為歐過去即有對女兵要求「煎蛋」、「準備素食」被拒後,以「看來不夠硬」回訊,暗示加強廚房檢查,軍方祭出申誡後汰除,歐提起行政訴訟,台中高等行政分院駁回。
判決指出,歐姓男子是海軍海鋒第一大隊中尉區隊長,前年10月6日以不檢查廚房為由,迫使陳姓女兵幫忙出公差外出買宵夜,女兵向軍方反映此案,提到歐男擔任單位修護長,過去檢查廚房都很臨時,讓人感覺「一定要點到缺失」,她擔心若不去採買,歐檢查廚房時就會刁難,因此同意採買。
軍方調查時,歐男辯稱,當時的確有向女兵告知,若去採買即不看廚房,但他因當周是連續假期,本來就不打算校閱廚房,當時未與女兵說明清楚,讓女兵誤會出公差買宵夜即可不用看廚房,而且女兵事後也未出公差。
軍方也透過歐與女兵的LINE對話紀錄發現,歐過去即有「幫我煎一顆蛋蛋喔」遭女兵拒絕後,即回訊「今天沒關瓦斯門喔」、「我有檢查到」,女兵告知,非廚房人員開火會有危險時,歐又回「看來修護不夠硬喔」。
歐男也曾要求女兵準備素食,女兵拒絕後,歐也回應「什麼規定」,後又在群組內告知「廚房一周若同樣缺失檢查到第3次,就寫一張報告」等語。
軍方認為,女兵以過去經驗,認定當時若不出公差的話,就恐遭到歐刁難,歐涉濫用職權、行為不檢,沒有疑義,前年底祭出申誡一次處分,當年度考績列丙上,隔年開人評會汰除。
歐男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聲請撤銷處分,以獲得重回軍中服役機會。歐主張此案無濫用職權,女兵也未出離營出公差,相關截圖沒有日期,也與該次事件無關。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酌,依照女兵與過去二人對話紀錄,可以認定,女兵害怕若不配合歐男要求,即會歐男以廚房業務檢查為由刁難,已屬濫用職權。
歐雖主張雙方對話截圖無時間,與事件無關,但可從該對話中判斷,雙方平時互動狀況,不是以該截圖作為直接證明歐濫用職權的事實,軍方依陸海空軍懲罰法,祭出申誡有據,駁回歐訴請,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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