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男拿撿來的健保卡看診2次還拿藥...被罰81倍
洪姓男子去年六月晚上在新竹市竹科一帶撿到王姓男子遺失的健保卡,洪竟假冒王的身分,拿著對方的健保卡去診所看診2次、領藥1次,獲得不法利益801元,事後,王覺得有異,向警方報案提告;新竹地院審理終結,依侵占遺失物罪、詐欺得利等罪判處罰金5000元、有期徒刑2月,易科罰金6萬元。換言之,洪男遭罰的金額,是獲得不法利益的約81倍。
判決書指出,去年6月21日晚間,洪男在新竹市新安路與園區一路口拾獲王姓男子遺落的健保卡,離譜的是,洪竟然假冒王的身分,當天就到新竹縣一間小兒科診所看診,隨後去藥局領藥。隔日,洪食髓知味,再到新竹縣一間親子診所看診。
由於洪男假冒王男身分,導致不知情的診所醫護人員提供洪男醫療服務並開立處方籤,並以健保身分收取診療費用,再由診所以不實的就診資料向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申請醫療費用給付點數,洪則獲得保險給付減免自負醫療費用共801元。
法官認為,洪男不守法自制,循正當途徑獲取所需,竟為貪圖一己之私侵占、詐欺得利,考量洪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有身障證明,審酌依侵占遺失物罪、詐欺得利等罪判處罰金5000元、詐欺得利等罪判刑2月,易科罰金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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