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樂於令人難堪?川普二度突襲外賓 外媒籲各國領袖:訪問白宮三思

家寧反擊了!爆Andy主動提分手「頻道、盈利、車子都歸她所有」

孫安佐案訛詐狄鶯、孫鵬 「騙扁小子」黃琪與律師雙雙判刑定讞

17年前的「騙扁小子」黃琪(本名黃照岡)屢犯詐欺罪,他2018年利用孫安佐案詐騙孫鵬、狄鶯夫妻,被依詐欺取財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沒收19萬2000元犯罪所得確定。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17年前的「騙扁小子」黃琪(本名黃照岡)屢犯詐欺罪,他2018年利用孫安佐案詐騙孫鵬、狄鶯夫妻,被依詐欺取財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沒收19萬2000元犯罪所得確定。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17年前被稱為「騙扁小子」的黃琪趁藝人孫鵬狄鶯夫妻兒子孫安佐在美國犯槍砲案回國也要受審機會,假冒歌手張清芳前夫宋學仁秘書介紹律師郭上維,詐騙數十萬元。台灣高等法院依詐欺取財罪判黃6月徒刑,沒收19萬2000元犯罪所得,郭上維犯無律師證書意圖營利辦理訴訟事件罪各判刑3月、4月,兩人皆可易科罰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2018年3月孫安佐在美國賓州被警方逮捕,警方搜出他擁有槍枝、子彈,孫安佐經美國法院審判,羈押200多天後遞解出境。檢方指控,黃琪(本名黃照岡)主動打電話給孫鵬,自稱是宋學仁的秘書「Amanda」,表示如果有需要,可代為介紹律師處理孫安佐國內的官司,孫鵬、狄鶯同意接受郭上維擔任兒子的辯護人。

郭上維到香港與孫安佐碰面,在孫安佐返國遭警方逮捕前,協助他聲請刑事提審,不過,檢調自黃琪的另案發現黃、郭關係密切,有關孫安佐的提審訴狀是由黃琪所代寫,再蓋郭的用印,追究黃、郭刑責。

檢方查出,孫鵬、狄鶯因孫安佐付了30萬8405元訴訟費,律師費是18萬8405元,還付了12萬元的英文文件翻譯費,黃琪沒有律師資格卻辦理訴訟,涉嫌違反律師法、詐欺罪,而郭上維將章證提供給黃琪用,也違反律師法 。

台北地院審酌黃琪正值青壯,卻利用孫鵬夫婦的兒子涉及刑案、身心慌亂,需要法律專業人士協助的機會,巧妙假扮知名人士而獲取夫妻倆信賴後詐財,黃琪否認犯行,推稱並不知情,依詐欺取財罪判黃琪6月得易科罰金之刑。

案經上訴,高院認為郭上維為執業律師,卻因擔任黃琪另案的辯護人,明知黃琪無律師執照,仍與黃琪共同意圖營利辦理訴訟事件,且未親自執行職務,就將律師章證提供黃琪使用,影響委託人權益,損害國家設立律師專業證照的公信力及國家司法秩序。而黃琪有多起詐欺前科,卻屢屢再犯、飾詞狡辯,視法律制度規章如無物,分別判刑。

最高法院認同二審見解,駁回上訴確定。

律師郭上維將律師章證提供黃琪使用,任由黃琪自行蓋印在他繕打的提審聲請狀上,台灣高等法院依律師法判郭3月、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律師郭上維將律師章證提供黃琪使用,任由黃琪自行蓋印在他繕打的提審聲請狀上,台灣高等法院依律師法判郭3月、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黃琪 詐騙 狄鶯 律師 孫鵬 孫安佐

延伸閱讀

毒藥丸摻泡麵煮給鄰居吃再性侵 男掰「拿我精液抹」判8年刑

宥勝拚復出遭炎上! 妻子慈惠發聲:始終相信愛能超越一切

論文抄襲案遭陳時奮反控誣告 高虹安上訴爭執1事:為何扯到朱立倫?

港女產死胎丟冰櫃886日 後天就遣返…欠費又涉棄屍罪

相關新聞

吸金22億經濟重犯徐少東傳逃日本 接觸日本手法曝:狂蹭黃仁勳

三聯集團負責人徐少東涉吸金22億被判13年,9日他突留下訣別家書失聯,徐的兒子報案協尋,前天又跑到派出所「撤尋」,還拿出...

三中案一審唯一有罪 蔡正元怨電子腳環太緊血液不流通:怕我飛走

前立委蔡正元涉利用中影股權交易機會,私吞阿波羅投資公司資產支付房貸、裝潢、競選立委廣告託播費,並漏登會計項目,一審認定犯...

麥當勞前男主管性侵案偵查不完備 高檢發回士林地檢2度偵辦

17歲少女去年墜河身亡,她的母親上網揭發女兒在麥當勞打工疑遭男主管性侵,士林地上月將男主管處分不起訴後,少女家人聲請再議...

驚動地方政壇!他砸壞罷團車輛 苗檢4天火速偵查求重刑、褫奪公權

邱姓男子5月5日在苗栗縣苑裡鎮將公民團體「苗栗國罷免立委連線」的車輛砸損,被警方查獲並移送苗栗檢方偵辦,苗栗地檢署今天偵...

剴剴保母劉彩萱 坦承精神鑑定說謊

一歲十個月大男童「剴剴」疑遭凌虐致死案,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昨天科刑辯論;保母劉彩萱坦承接受精神鑑定時說謊,剴剴阿嬤...

基隆前民政處長張淵翔涉個資法交保 疑有新事證二度約談 今午裁定收押

基隆市府民政處前處長張淵翔被控違反個資法、偽造文書罪,利用戶政系統協助查詢罷免綠議員案個資,日前遭檢方聲押,法官以40萬...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