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發布「我要顛覆賴政府」是內亂罪? 法務部長:單純主張
近期有陸配涉鼓吹武統言論引發議論,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報告「國家介入特定政治言論的法律邊界」其中召委吳宗憲提問,有人在網路上發布「我要顛覆賴政府」有無成立內亂罪?法務部長鄭銘謙指出,「這是單純的一個主張而已」吳宗憲認為,鼓吹戰爭言論等與公益有關,希望法務部提供相關會議記錄。
立委吳宗憲質詢,這段時間受夠不明的網軍對發言斷章取義,發言不針對個案,不用個案回答,有侵害的外來武力都會反抗、譴責。
吳宗憲問,有人在網路上發布「我要顛覆賴政府」有無成立內亂罪?鄭銘謙指出,「這是單純的一個主張而已」吳宗憲說那就是沒有成立內亂罪,很多言論不被主流民意所接受,但違不違法是另一個層次,言論自由的界線在哪裡很重要。
吳宗憲再問,我國目前有沒有規範鼓吹戰爭罪?鄭銘謙指出,「現行法有可能涉及鼓吹戰爭罪、仇恨言論如刑法100、101、103、309、310、153條」。吳宗憲指出目前我國沒有鼓吹戰爭罪,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0條「任何鼓吹戰爭之宣傳,應以法律禁止」國家還沒完成立法,沒辦法說民眾違法。
法務部去年4月2日召開刑法研究修正小組會議,研商仇恨性言論、鼓吹戰爭性言論是否論設處罰規定。吳宗憲認為,此議題與公益有關,希望法務部能提供會議記錄。
立委莊瑞雄今問言論自由跟國安發生衝突時,司法體系如何審查?標準是什麼?社會上碰到的問題是主張統一看起來是言論自由,但講武力恫嚇、煽動戰爭,這還是單純的言論自由嗎?
鄭銘謙指出,釋字445、644有畫出界線,有明顯、立即危險原則,最高法院台上字3695號刑事判決同樣揭示原則,「是否明確立法定義,會納入修法參考」
莊瑞雄建議,針對「鼓吹戰爭宣傳」訂定明確法律規範,如沒有講清出扯到國安,對老百姓會有寒蟬效應,不能留下模糊空間,法務部、司法院是否應該強化法律明確定,避免行政機關過度解釋?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長程怡怡回答,大法官已明確指出,不是所有言論都受到保障,可以用法律加以限制,但要符合比例原則和明確性原則,司法院尊重主管機關立法決定,及立法院立法自由。莊瑞雄指出,法律沒有明確,沒完沒了,期許法務部、司法院,推動制度改革。鄭銘謙回答,將當成修法參考。
立委傅崐萁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台灣言論自由是更自由還是緊縮?鄭銘謙回答,美國人權組織「自由資家」評比,台灣言論自由是亞洲第二。傅崐萁指出,tvbs的網路民調顯示民眾認為言論自由限縮高達86.7%,國家司法逾越自由,鄭銘謙隨即表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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