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車被撤銷竹北巿長提名 他辯稱漱口水所致…法院不信判3月
2022年8月正要參選竹北市長的林冠年,駕車不慎撞擊停放路邊的小客車,送醫後,酒測值每公升0.29毫克,當時他曾對外澄清,是使用含有酒精成分的漱口水,完全沒有酒駕,仍遭民眾黨撤銷參選提名。檢方偵訊時找來有20年酒測經驗的交通員警模擬,加上證人與警方曾聞到其酒味,新竹地院審理終結,判林男公共危險罪3個月。
林男在2022年8月30日凌晨4點30分於新埔鎮發生交通事故,撞上停放中的2輛車。林男辯稱,他沒有喝酒,是使用使用含酒精成分的漱口水,才會造成酒精濃度超標。
法官調查,廖姓車主聽到碰撞聲下樓查看,他供稱在現場就聞到林男身上有酒味。爾後到場的員警也說,林男的臉及脖子都很紅,看起來就是有喝酒。法官認為,廖姓證人與林男素不相識,案發當時有與被告當面交談,案發後又已與被告達成和解,無誣陷或作偽證動機。廖姓證人及劉姓員警為此部分證詞互核相符,是以堪認均足以採信。
廖姓證人也證述,警察到場前,林男曾借用鄰居的廁所,並未見其使用漱口水。警方到場後,林男已站在鄰居騎樓下等待,過程中亦未使用漱口水。員警也證實,從現場處理至送醫酒測的全程中,除救護車運送過程外,警方均在林男身邊。杜姓證人陪同在救護車內,也無印象有使用漱口水。法官依據證詞均無從認定確有使用漱口水。
此外,檢察官於偵訊期間進行模擬實驗,交由有20年操作酒測儀器經驗且與本案無任何關係的交通隊警員操作,被告使用漱口水30秒,漱口水吐出後,酒測結果為2.55mg/L, 接著等待27分鐘後,以新的酒測器吹管對被告酒測結果為0。
法官認為,交通事故為4點30分,案發當日5時20分為警對其進行酒測結果會係每公升0.29毫克,灼然至明。被告辯解因使用漱口水才會導致酒測結果超過法定標準,誠屬無據,難以憑採,最後判林男公共危險罪3個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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