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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安鄉長許賢德涉收賄 法院裁定280萬元交保戴電子腳鐐
澎湖縣望安鄉長許賢德涉收賄案在押中,澎湖地檢署今天偵結依貪污等罪嫌起訴,全案移至澎湖地方法院進行審理,法官裁定具保280萬元,限制住居並限制出境、出海8月,除到法院開庭外,許男並須接受電子腳鐐及居家讀取器的科技設備監控8月,禁止與本案相關證人接觸。
許賢德在擔任鄉長任內調整人事時,涉嫌收賄280萬元,讓內定人員錄取清潔隊員,更利用執行公益計畫採購的機會詐得19萬7740元。許賢德目前仍在押中,澎湖地檢署今天依貪汙等罪偵結提起公訴,移審法院並向法院請求適當之刑。
澎湖地方法院表示,許賢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購辦公用物品浮報價額數量罪、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經訊問後,坦承大部犯行,且經許姓證人等人證述明確,並有採購申請單等資料在卷可查,足認被告許賢德涉犯上開罪嫌重大。
法官認為,許賢德德所犯為最輕本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許賢德當可知悉刑責非輕,雖無逃亡、串證之事實,然衡情重罪常伴有逃亡、串證之可能,此係趨吉避凶、脫免刑責、不甘受罰的基本人性,仍有相當理由足認許賢德有逃亡、串證之虞。
澎湖地方法院審酌本案業經偵查完備起訴,考量羈押處分之目的,酌以貪污金額、被告罹病等客觀情節,裁定許賢德280萬元交保加科技監控,如許賢德覓保無著,將繼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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