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興中街縱火釀6死…男有障礙收容 開庭求法官:判輕一點
台中興中街華廈在3年前大火,釀6死悲劇,一審認定莊姓女房東堆積雜物,鄭姓房客因不滿莊女不讓養羊,衍生爭執後縱火,一審判莊女7年徒刑、鄭男無期徒刑。二審今開庭,因鄭智能障礙等狀況,收容在八里療養院,今採視訊開庭,鄭面對法官訊問,反應緩慢、無法理解問題,法官諭知擇期提解鄭到庭,但鄭庭末問法官一審判多久,還求情「能不能判輕一點?」
台中高分院今開準備程序庭,由受命法官劉麗瑛審理,涉案鄭男(45歲)被收容在衛福部八里療養院,今天採視訊方式開庭,鄭由法扶律師劉繼蔚辯護,另外社會局派社工擔任輔佐人。
今天準備程序過程中,法官訊問鄭男有關檢方起訴的犯罪事實時,因鄭男被判定有中度智能障礙,對於法官詢問的反應較為緩慢,加上視訊設備的延遲問題,導致開庭過程中,鄭似不能理解法官問題,沉默未應答,另外法官在詢問至鄭是否有在現場點火時,律師提出異議,認為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
鄭男律師劉繼蔚表示,根據鄭男的醫院鑑定報告,鄭男有智力障礙,對於鄭男在點火後是否預見燒死人的結果,有所爭執,因此對原審適用法條、量刑,以及鄭男有無殺人、公共危險等不確定故意,都提起上訴。
法官之後諭知,將擇期開庭,將鄭男提解到台中高分院應訊,以保障鄭男的訴訟權,不過鄭男在庭訊最後問法官「要關多久」時,法官回答,一審時是判處無期徒刑,鄭男又說「能不能判輕一點」,法官說,「這是我們二審要來查明的」。
檢警調查,莊姓女房東(71歲)2012年10月22日購買興中街房子,將頂樓加蓋成9樓(因無4樓,實際8層樓)再分隔成43間房,除1、2樓自用外,剩下41間間以每月6000元至8000元不等出租。
莊婦同時從事資源回收,在華廈1至9樓梯、走廊、陽台,堆放大量二手衣物、書報雜誌、床墊及家具,已達阻塞逃生通道程度,租客都只能透過電梯進出。
2022年3月6日,莊婦因鄭姓房客(42歲)因欠租、在房間飼養羊等問題,要求鄭即刻搬離,鄭不滿持打火機點燃二樓樓梯口的塑膠袋後,延燒堆積雜物引發火勢,6名租客命喪火窟,另造成6名房客受傷。
台中市環保局從2019年起,即因堆積雜物問題,對莊婦裁罰35次,累積罰單達20萬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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