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太魯閣出軌案 台鐵包商遭控間接故意殺人

李義祥與當時在場的越南移工華文好在庭上由律師代表發言,強調這起事故不是肇事,聲稱現場有協助拉車子等,已盡力挽救。開庭時李面無表情,不時低頭、雙手交握。全案訂五月廿九日下午四時二審宣判。
二○二一年四月二日上午九時廿八分,台鐵四○八次太魯閣自強號行經花蓮崇德大清水隧道前,撞上滑落邊坡工程車,列車嚴重出軌,四十九人罹難、三百多人輕重傷。一審二○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宣判,李義祥判七年十個月,華文好無罪。
律師陳孟秀說,肇事逃逸罪立法理由,是「駕駛人於肇事後,能對被害人即時救護」,事證表明,李在現場沒有任何救護行為,更沒報警,導致消防在事故七分鐘後才確認位置,到現場救援更是在十四分鐘後,嚴重影響救援。
陳孟秀說,華文好明知工程車可能滑落鐵軌,卻協助李義祥攔阻車輛滑落而非通報,事後還騎車離開現場,並非無辜;二人犯後態度不佳否認犯行,懇請法官審酌殺人罪酌重量刑。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