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男友衝KTV包廂找女友…遇衝突被「抱緊」 遭猛刺數刀臟器外露
高雄羅姓女子和施姓男子去年5月到苓雅區某KTV歡唱,羅女李姓男友發現後,衝到包廂找人,李男和施男爆發爭執,施趁機拿出摺疊刀猛砍李男,李一度休克送醫才撿回一命,高雄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施男5年6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5月11日凌晨,李男發現女友徹夜未歸,透過羅女的手機定位,發現羅女正好在苓雅區某知名KTV歡唱到天亮,李同日清晨衝到KTV包廂找人,當場撞見羅女與施男坐在包廂裡。
李男當場與施男翻臉,並打算將羅女拉出包廂,施男不滿,當場拿出長約14.5公分的摺疊刀猛刺李男,李頭部、胸部有多次外傷,一度失血過多休克,送醫才撿回一命。
施男案發後逃離現場,警方沒多久就循線查緝他到案,檢警偵辦時,他辯稱當時李男以撂人到場,他擔心離不開包廂,才會拿摺疊刀揮舞,本來以為李男會閃開,不是故意要傷人。
但施男說法不被檢方採信,檢察官認為他揮舞方向朝致命位置攻擊,已明顯要致人於死,偵結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後,法官發現李男送醫時全身多處刀傷,腹部臟器外露,意識模糊,檢傷級數為第一級,接受緊急手術治療後轉至加護病房,高醫更一度開立病危通知單,可見傷勢之嚴重。
法官認定,李男與施男衝突時,已被羅女抱住,沒有動手打人的機會,施男卻仍拿刀刺殺李男,已逾越「正當防衛」範疇,依殺人未遂罪判徒刑5年6月,可上訴。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