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有內鬼!詐騙集團勾結28歲年輕警員 苗檢:從重量刑不寛貸
苗栗縣大湖警分局卓蘭分駐所28歲高姓警員涉嫌與詐騙集團勾結,在車手現身取款前先「通風報信」,防止車手被查獲,警方意外發現28歲的高姓警員涉案,調查後將他法辦,苗栗檢方最近偵查終結,依洩密罪提起公訴,並要求從重量刑。
大湖警方日前偵破林姓男子為首的5人詐騙集團,從集團成員的手機群組內發現高姓警員也是聯絡人之一,疑似與詐團成員過從甚密且洩漏警方查緝資訊,分局隨即主動查辦,並報請苗栗地檢署指揮偵辦。
警方蒐查詐騙集團及高姓警員違法事證,2月27日「專案小組」兵分多路搜索,一舉查獲詐團5人,高姓警員也是成員之一,被帶回調查並移送檢方偵辦,依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檢方複訊後諭知以5萬元交保。
高姓警員警專畢業後就到大湖分局服務,迄今已8年都大湖警分局轄區派出所、分駐所擔任警員。
苗栗地檢署表示,卓蘭分駐所前高姓警員與詐團成員過從甚密,疑似洩漏查緝資訊,檢方高度重視,指派檢察官楊岳都指揮,苗栗縣警局督察科及大湖分局成立專案小組,經調查除一舉查獲以林姓男子為首的詐欺車手集團,並查出高姓警員2度洩密給詐團成員,甚至要求林姓主嫌緊急將車手撤離現場,嚴重妨害檢警打擊罪犯。
全案3月10日偵結,依法提起公訴。起訴書特別建請法院對高員從重量刑。起訴書指出,高員身為警務人員,明知詐欺犯罪猖獗,受害者往往傾家蕩產,政府與司法機關正全力打詐,他仍違背職責與詐團勾連,行徑惡劣。為維護警紀與司法公信,建請法院對其犯行,量處不得易科罰金的刑度,並勿宣告緩刑,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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