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今明低溫1字頭偶降雨 吳德榮:周四慎防大範圍明顯、劇烈降雨

「斷食善終」引爭議 安寧緩和醫學會反對:斷食並非自然死

殺馬國女大生 無期改判18年10月

男子陳柏諺因金錢糾紛掐死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一、二審皆依殺人罪處無期徒刑,但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認為他符合自首要件,昨改判18年10月刑。記者王宏舜/攝影
男子陳柏諺因金錢糾紛掐死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一、二審皆依殺人罪處無期徒刑,但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認為他符合自首要件,昨改判18年10月刑。記者王宏舜/攝影
男子陳柏諺因金錢糾紛掐死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學生,謊稱「約好一起長眠」,家屬斥陳故意殺人,希望判死刑,莫讓台灣淪為「馬籍學生地獄」。一、二審依殺人罪判陳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一審昨改判十八年十月刑。陳聽完雙手合十,四度「膜拜」法官表示感謝。

更一審指出,依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意旨,符合自首要件者是否給予減刑寬典,仍應綜合審酌被告是否悔過、有無因此節省司法資源,合議庭審酌陳符合自首要件,試圖自殺前將蔡女資訊提供給父親,讓司法機關可盡快介入調查,自殺未果後又向員警承認犯案;偵查中及二審審理均坦承犯罪,表現出願面對司法裁判態度。

更一審認為他的自首有助偵查機關追訴,適用自首減刑,士林地方法院認為他不是真心悔悟而不減刑,「尚有不當」。

更一審引去年度憲法法庭憲判八號判決、公民及政治權利公約意旨,以陳非預謀性計畫犯案,也沒以凌虐方式增加被害人痛苦、破壞現場甚至毀損遺體,罪責未達最嚴重犯罪程度,加上自首減刑規定,難以量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陳柏諺追蹤蔡女IG,二○二○年十月密集聯繫,同年月十三日陳在蔡女士林租屋雅房,用一卡通Money帳號匯款九萬九九九九元給蔡女,又想討回部分款項遭拒,一手掐脖、一手拿玩偶抱枕遮住蔡女眼睛,掐死蔡女後逃離現場。陳返回租屋處服藥,傳訊息給家人,消防人員到場送醫洗胃保住一命。陳原認殺人,稱「不小心失手」,但後翻供,稱受蔡女囑託掐死她,約好「一起死」,陳說是蔡女託夢,希望他講實話。

一審開庭時陳向蔡女雙親道歉,提出冥婚請求,蔡女家屬委由律師表示,本案明顯殺人,請求判陳死刑,不要讓台灣淪為馬來西亞學生的地獄;法院判無期徒刑。

高院開庭時,陳又承認殺人「感到很抱歉」,希望改判十五年徒刑。高院以他雖自首但無須減刑,且犯後態度極度不佳,維持無期徒刑。

最高法院認為陳既然自首,下級審卻認無悔過之意,撤銷、發回高院。

★珍惜生命,若您或身邊的人有心理困擾,可撥打
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張老師專線:1980

馬來西亞 自首 無期徒刑 殺人 死刑 最高法院 憲法法庭

延伸閱讀

殺馬國女大生凶嫌被輕判 王鴻薇:「實質廢死」開始了

陳柏諺改判刑18年10月 被害家屬律師:非常不滿意

掐死馬國女大生為何連無期徒刑都撤銷? 更一審指做這些事可減刑

掐死馬國女大生…原判無期今改輕判18年10月 陳柏諺4度膜拜謝法官

相關新聞

吸金22億經濟重犯徐少東傳逃日本 接觸日本手法曝:狂蹭黃仁勳

三聯集團負責人徐少東涉吸金22億被判13年,9日他突留下訣別家書失聯,徐的兒子報案協尋,前天又跑到派出所「撤尋」,還拿出...

三中案一審唯一有罪 蔡正元怨電子腳環太緊血液不流通:怕我飛走

前立委蔡正元涉利用中影股權交易機會,私吞阿波羅投資公司資產支付房貸、裝潢、競選立委廣告託播費,並漏登會計項目,一審認定犯...

麥當勞前男主管性侵案偵查不完備 高檢發回士林地檢2度偵辦

17歲少女去年墜河身亡,她的母親上網揭發女兒在麥當勞打工疑遭男主管性侵,士林地上月將男主管處分不起訴後,少女家人聲請再議...

驚動地方政壇!他砸壞罷團車輛 苗檢4天火速偵查求重刑、褫奪公權

邱姓男子5月5日在苗栗縣苑裡鎮將公民團體「苗栗國罷免立委連線」的車輛砸損,被警方查獲並移送苗栗檢方偵辦,苗栗地檢署今天偵...

剴剴保母劉彩萱 坦承精神鑑定說謊

一歲十個月大男童「剴剴」疑遭凌虐致死案,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昨天科刑辯論;保母劉彩萱坦承接受精神鑑定時說謊,剴剴阿嬤...

基隆前民政處長張淵翔涉個資法交保 疑有新事證二度約談 今午裁定收押

基隆市府民政處前處長張淵翔被控違反個資法、偽造文書罪,利用戶政系統協助查詢罷免綠議員案個資,日前遭檢方聲押,法官以40萬...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