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法院提解沈慶京 仍喊無罪遞「第5狀」聲請交保
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於京華城弊案中行賄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被控圖利、違背職務行賄,沈羈押禁見;台北地院今提解沈出庭,沈說「我完全無罪」,律師團嗆檢察官放話4個月,並遞「第五狀」聲請沈具保停止羈押。
沈慶京說,在押時由獄友替他換藥,看守所特約台北醫院護理人員一年240天幫忙照料,其餘靠獄友;沈說,他傷口重複感染,上周五凌晨全身發抖、腎臟科看法和泌尿科不同,建議抽血,還說偵查檢察官林俊言曾在病中偵訊他。
沈慶京偵查時委任徐履冰、前檢察官越方如、胡原龍辯護,今仍委任徐,但更換2人為前檢察官蘇振文、合庫前董事長廖燦昌兒子廖威智與徐組律師團,但「新團員」出師不利。
廖威智開庭前,請助理打電話要求法官助理在法庭放投影片,引發法官許芳瑜不滿,認為律師助理要法官「唯一」的助理幫忙,又「私底下」和書記官聯絡開庭由先陳述,廖威智聞言解釋,是希望早點打開投影器,徐屢冰隨即緩頰「通通撤回」。
蘇振文表示,本月7日律見沈慶京,沈全身發抖,喝水會嗆,如沈羈押病情不一定會被即時發現,就算發現送醫在途,也只有戒護而無護理人員,隨時處於危險狀態,且沈感染連續用藥產生抗藥性,法官追求司法正義也應兼顧生命法益。
徐履冰表示,沈慶京偵查羈押4個月檢方放話4個月,檢方起訴書夾敘夾義,用選擇性證據呈現真相、又接受上級指導辦案,律師會加以反擊;徐說,京華城土地利益是沈以「財產換權利」,還捐2.2億元偶戲館,周邊交通計畫又「黃牛」,政府不能剝奪人民權益。
由於沈慶京自今年1月2日裁定羈押禁見後至昨天為止,共遞5件狀子聲請具保停押,法官許芳瑜對沈與律師團說明法院立場。
許芳瑜說,沈慶京的「第5狀」昨天才收到,因此無法函詢醫院、看守所致未即時裁定,不過,沈1月20日首遞狀時,經函詢台大醫院,醫院函覆宜利用高階醫療措施且在無菌環境中治療,否則建議保外醫治等,法院會再函詢專業意見准駁。
沈慶京涉案部分,檢方指控,沈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持續向柯文哲訴求協助回復容積,柯與沈2020年2月20日在市長辦公室單獨會面後,連續以「便當會裁示」「核決送公展簽呈」等護航京華城公司,圖利鼎越公司121億545萬6748元不法利益。
檢方指控,沈慶京見柯文哲踐履違背職務行為,交代張志澄、鼎越前董事長朱亞虎找7名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假政治獻金名目行賄柯210萬元。
之後,沈慶京向柯文哲表達2022年10月18日舉行的京華廣場動土典禮上,柯是唯一邀請的政治人物,再交代秘書提領1600萬元現金,於2022年10月19日至11月1日某時地行賄柯文哲1500萬元,柯收受賄款,以 EXCEL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 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
檢方指控,沈慶京另於2017年至2022年行賄應曉薇5250萬元、行賄應女助理吳順民363萬 5484元,應女、吳因此屢為京華城案向市府陳情、施壓市府公務員,並要求北市府將京華城公司的陳情案送入都委會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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