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汙染馬頭山水源地7嫌輕保 發回更裁仍裁定交保
高雄旗山地區的馬頭山遭7名嫌犯在地下偷埋鋁渣及不明廢棄物,造成水源地慘遭汙染,上月檢方聲押7嫌,但橋頭地方法院卻裁定給予5到8萬元就交保,引發旗山周邊居民抗議,檢方也提出抗告,但經高雄高分院發回地院更裁,法官仍裁定交保。
橋頭地檢署指出,7嫌均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非法清理廢棄物罪嫌,涉案罪嫌重大,7嫌多次駕車前往高雄旗山北勢段棄置場內或附近,當中幾人更是從北部遠道而來,不僅往返耗時及花費油資,若是從事合法載運,日間也可進行,7人卻選在深夜甚至凌晨前往,總總行為都與非法棄置廢棄物的情況相符。
檢方今年初掌握相關事證後,指揮保七總隊、高雄市旗山、六龜及里港警分局偵辦,上月帶回7名嫌犯到案,經調查發現該廢棄物棄置場址為保育類台灣水鹿及穿山甲等野生動物棲息地,還鄰近水源區,涵蓋國有地及綠能廠商土地,卻遭掩埋鋁渣、廢橡膠、廢塑膠及不明廢棄物,估掩埋量約2800多立方公尺,若要清運至少耗資超過1億元。
檢方認為幕後有集團操縱,因7嫌嚴重汙染動物棲地及水源地,且供詞避重就輕,複訊後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向法院聲押,但法院開庭後,一審法官卻認為7嫌沒有羈押必要,僅以5到8萬元交保候傳,立刻引發居民不滿,檢方也提出抗告。
案經高分院法官認為,原裁定法官給予7嫌交保的裁定妥當性仍有未當,僅以保釋金及限制住居就認為沒有羈押必要,在現今通訊便捷之下,被告7人都有與其他共犯聯絡使案情更加不明之虞,因此發回地院更裁。不過橋頭地院法官仍裁定交保。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