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影/中市泰安所長上班喝酒被記過拔官 大甲分局嚴懲調職
台中市大甲分局王姓派出所所長,昨天於勤務時間中,因與警友外出用餐,席間有飲用啤酒,經督察組到派出所督勤時發現果然身上有酒氣,予以酒測確認酒測值達0.02毫克,已達嚴重違反警紀。大甲分局依規定予記過處分,並火速拔官調離主管職務,以維護警紀。
大甲分局指出,針對泰安派出所王姓所長被檢舉,於昨(7)日中午上班時間,應警友邀約至警友開設的餐廳商討警友相關事項,席間疑有飲酒情事,昨天獲報已由督察人員前往派出所等候巡官所長返回,昨日下午一併帶回分局調查,酒測確認酒測值達0.02毫克。
副分局長洪嘉臨表示,王姓所長酒測值雖未達公共危險罪標準,但上班期間飲酒仍屬勤務中不當行為,嚴重影響警察紀律與社會觀感,警方對此絕不寬貸,依法嚴懲。洪嘉臨強調,員警身為執法人員應潔身自愛,維護警察紀律與形象,尤其基層主管更應以身作則,不容有任何違規行為。
洪嘉臨並說,展現淨化團隊決心,未來將持續加強風紀教育,要求各級幹部強化自我管理,嚴格落實飲酒規範及懲處規定,並加強宣導酒後駕車的相關懲處,以及可能面臨權益損失,提醒同仁勿心存僥倖,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維持優良警譽。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