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舍命案上師自稱佛違反命令入地獄道 李威怕被當殺人犯及時悔悟

檢方今天起訴北市精舍命案被告13人,自稱藏傳密宗上師的的作家王薀(本名王江鎮),海內外至少有3、4千名信徒,涉嫌對信徒開講「上師就是佛」,若違反上師之命會入地獄道,並教導信徒「研討」犯錯的信徒。死者蔡女歷經3小時批鬥大會後,又沒被及時送醫休克死亡

檢方調查,蔡姓死者去年7月23日在精舍死亡,身高141公分體重僅有30多公斤,身體全是新的瘀傷,經解剖為橫紋肌溶解症休克死亡,會計蔡女跟著王薀學佛20多年,擔任茶室「水月草堂」擔任出納,但也要負責王薀私人帳務,因王薀和前妻離婚,調解的財產分配沒算清楚,導致王薀損失數百萬元。

檢方痛批,王薀全盤否認犯行,否認傷害致死極強制罪,王薀離婚向前妻拿了高達新台幣1億多元,卻貪財這數百萬元,王薀20多年來自稱是藏傳密宗上師,台灣、馬來西亞、香港等地海內外至少有3、4千名信徒,信徒常見是高知識份子,其中,本案被告呂莉芳為科技公司總經理,李宸宇是交通部退休的副組長,王薀長年受供養,住處被搜索2700萬現金均為信徒捐獻,水月草堂個人房間還有藝術品和法器等物件。

檢方調查命案,王薀長年被信徒稱為「上師、老師」,王薀涉講述上師就是弟子心中的「佛」,「若違反上師之命,會入畜生道、餓鬼道、地獄道」,並以上師之名命令深信他的師姐、信徒,在「沒有佛像」的水月草堂召開「研討」批鬥大會,要求信徒發露懺悔,訴說自己的過錯,再由其他信徒批鬥指出過錯。

而被研討的信徒在心裡壓力下,無從反抗眾人的逼破、要求,屈服王薀的絕對權威,蔡女因沒有開口道歉,王薀還稱,「你這樣冤親債主會圍著你,要跟冤親債主道歉,下跪磕頭跟冤親債主說對不起」。

全案備受關注的被告李威,在今年首度以證人身分到案做證,隨即遭檢察官曉以大義突破心防,李威作證講述,去年7月23日水月草堂內蔡女遭研討過程,且指出有「讀書會師姐」幹子昀、游秀鈴、梁碧茵等3人核心人物,檢方聲押王薀後,也一併聲押3人。

檢方指出,李威三度到案作證後被轉為被告,李威在新冠肺炎疫情後從北京回台,經朋友介紹認識王薀學佛法,由於李威腦筋靈活、口條清晰,加上對王薀出版著作有利,很快被王薀重用視為核心人物,李威也帶妻子簡女參與宗教活動,協助王薀校對經書。

案發後,李威等人涉王薀指示,開會討論,如何幫「推車3人組」尼姑吳慧珠、信徒李淵源、姜芃妤應對檢警,也與信徒聽從王薀指示,認為「要為老師著想,不能曝光王薀身分」,竟「假扮死者家屬」打電話詢問2、3百名律師,「死者全身是傷,家屬可以提告嗎?」。

檢方本周傳訊李威到案,提示關鍵錄音檔,李威指導信徒面對檢警問訊可回答「不記得或忘記了」,不要供出王薀,不要影響精舍團體行動,檢察官提醒李威身為公眾人物,務必要「及時悔悟」,李威背負強大輿論壓力,也擔心被社會大眾認為是殺人犯,願意轉為汙點證人,檢方依幫助強制、幫助傷害致死罪嫌起訴李威,也建請依證人保護法減刑或免刑。

台北地檢署依傷害致死等罪嫌起訴精舍上師王薀等13人。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台北地檢署依傷害致死等罪嫌起訴精舍上師王薀等13人。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藝人李威涉台北市精舍命案。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藝人李威涉台北市精舍命案。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死亡 王薀 馬來西亞

延伸閱讀

精舍命案「上師」王薀、3師姐在押 北院下午開庭決定是否延押

精舍命案起訴13人 李威涉幫助傷害致死轉汙點證人、依法減刑或免刑

精舍命案偵結 王薀、李威夫婦等13人傷害致死罪起訴

李威轉列「精舍命案被告」後首發聲 女星曝對話內容

相關新聞

國民法官審剴剴案 法醫作證:兒童身上瘀傷像被球棒打的一樣

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被保母劉彩萱、劉若琳聯手凌虐致死,分案由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合議庭今開庭傳喚證人法務部法...

惡質!上百車廢棄物倒宜蘭 宜檢起訴20名環保蟑螂、沒收2千萬

跨縣不法集團111年起把建築廢棄物倒在宜蘭,去年底更變本加厲大量入侵,宜蘭檢警環保等單位聯手查獲。全案偵查終結,宜蘭地檢...

黑歷史挖出!高雄楠梓托嬰中心虐8嬰 負責人曾害死男嬰

高雄市楠梓區右昌某私立托嬰中心遭爆出有8名嬰兒遭到保母虐待,托嬰中心負責人楊姓婦人被起底挖出黑歷史,15年前就曾經害死男...

要犯棄保潛逃頻傳 司法院:深自檢討

經濟要犯鍾文智、涉虐童的葉姓健身教練先後棄保潛逃,多名立委昨在立法院質詢批評,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說,司法院責無旁貸、深...

涉收賄護航光電場 郭信良遭約談

台南市議會前議長郭信良與民進黨籍市議員李偉智,涉嫌收賄護航三地集團光電場通關,橋頭地檢署昨天指揮調查局搜索郭男住處、市議...

老鼠會方式幫郭台銘收連署書 屏東議長周典論二審改輕判

屏東縣議會國民黨籍議長周典論涉嫌協助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收購參選總統連署書,一審周典論被屏東地方法院以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