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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100萬交保 檢抗告高院已分案
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助理費,士林地檢署聲請羈押禁見,士林地院諭知1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士檢17日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已分案,合議庭為審判長王屏夏、受命法官楊明佳,陪席法官潘怡華。
陳怡君被控以胞弟、弟媳等親友作為人頭,詐領助理費,涉貪汙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陳怡君的辦公室主任、綽號「饅頭」的張惠霖,張惠霖胞姊、辦公室前主任賀姓男子及楊姓議會研究室女主任皆涉入。
士檢2月12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分13路搜索陳怡君議會辦公室、地方服務處、當事人住處等,約談陳怡君等7名被告、3名證人,漏夜偵訊後當庭逮捕陳怡君、張惠霖,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被告命以1萬元至5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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