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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會選舉屏東縣傳賄選 侯選人、樁腳共5人諭令交保
基層農漁會選舉明天投開票,屏東縣傳出有南州地區農會賄選情事,檢警調昨天一口氣帶回多名侯選人、樁腳等,其中5人涉案重大、有串證之虞,檢方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昨晚及今天分別都諭令交保。
地檢署檢察官鍾佩宇、陳昱璇共同指揮屏東縣調查站、縣刑大及東港分局,並成立專案小組偵辦南州地區農會會員代表潘姓候選人、李姓配偶、潘姓樁腳及另一轄內某農會之會員代表周姓、曾姓候選人涉嫌賄選案件。
專案小組於昨持法院搜索票執行搜索,並同時傳喚候選人及相關人員到場釐清案情,選民6人共計繳回賄款並查扣新台幣1萬1000 元。案經承辦檢察官認被告潘姓候選人、李姓配偶及潘姓樁腳涉嫌賄選重大。
檢察官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地院分別裁定候選人潘5萬元交保、李姓配偶1萬5千元交保及潘姓樁腳3萬元交保。
另專案小組亦接獲南州地區會員代表周、曾姓候選人,為求順利當選,涉嫌以現金為對價,賄賂有選舉權之會員等情資,專案小組於昨天持屏東地院搜索票前往搜索,並傳喚2候選人及相關人員到場,選民2人共計繳回賄款並查扣4000元,另查扣曾姓候選人繳回供行賄用9萬元。
經檢察官訊畢後,認為周姓、曾姓候選人涉犯農會法對有選舉權人交付財物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其中曾姓候選人認為無羈押之必要,以10萬元交保;另周姓候選人,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於今天經地院裁定1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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