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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口角持刀殺友23刀當場死亡 板橋男殺人判12年6月
新北市板橋區一名陳姓男子,前年10月21日上午,酒後與沈姓友人口角,竟演變為持刀互砍,最後沈男頭、頸、胸、腹及四肢共身中23刀當場死亡,陳男也倒臥在一旁的血泊中。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今依殺人罪判處陳男12年6月徒刑。
判決指出,案發當時,陳、沈2人一同在住處公寓飲酒,豈料酒後爆發激烈口角。死者先揮刀攻擊陳男,導致陳男左胸和後背多處刀傷,最後陳男奪下死者藍波刀反殺對方,猛刺死者23刀,導致臟器外露當場死亡;陳男行凶後自己也力氣耗盡倒臥在地。
國民法官審理後,認為陳男所為,不構成正當防衛,因當時死者已被奪刀,陳男遭受的人身安全不法侵害已經過去,之後陳男持刀殺害死者,已無正當防衛或防衛過當情形的適用。此外,因警方抵達現場時,已鎖定陳男涉案,陳男也不構成自首,因此依法判處他12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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