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忍住別買!Apple TV 4K傳10月登場 3亮點配AI、暌違3年超值得入手

遭柯建銘嗆「回歸家庭」 盧秀燕回嗆:媽媽原諒你

比特犬究竟會不會打開車窗?日本曾有案例「車子行進中按下按鈕逃跑」

八八會館郭哲敏可在家吃年夜飯 新北檢不滿2億交保抗告失敗確定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嫌經營博弈網站、地下匯兌洗錢遭起訴,新北地方法院裁定他以2億元交保,郭籌足保金,4小時內辦保完成。新北地檢署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抗告,不得再抗告,郭可在家過年。

高院15日夜間收到卷宗,16日分案由「治」股法官張紹省中籤,合議庭庭長為林孟宜,法官朱嘉川陪席。

高院認為新北地院以郭哲敏、張旭昇涉犯銀行法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罪、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指揮或參與犯罪組織罪、洗錢防制法特殊洗錢罪與一般洗錢罪,郭另涉犯刑法意圖營利提供賭博場所及聚眾賭博罪,犯罪嫌疑均屬重大,其中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罪,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足認2人有逃亡之虞無誤。

不過郭案已辯論終結,新北院定5月29日宣判,綜合考量檢察官所提2人具保金額、相關強制處分及施以科技監控的意見,以及2人涉案情節、身分、地位、資力、不法所得、羈押期間等條件,新北地院認為命具保及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接受科技設備監控,應有相當程度的約束力,而能防止其等逃亡,高院認為沒有違誤。

檢察官提起抗告雖主張郭哲敏、張旭昇具保、科技設備監控等處分不足以替代羈押,但高院認為新北地院裁定的具保金額無悖於檢察官於原審羈押訊問所表示的高額保證金,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及科技監控處分,也符合檢察官於原審訊問時所表示的意見。

檢察官另泛指電子監控設備妥善度有侷限性、被告2人可能與其他共犯勾串、本案可能再開辯論,高院認為未具體指明依據,不足採信。

本案源於郭哲敏涉經營AE博弈網站獲利16億元,另涉及地下匯兌洗錢217億元遭檢方起訴,具體求刑15年。案件移審新北地方法院後,新北地方法院13日裁定郭2億元、共犯張旭昇2千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及遵守接受電子腳環及居家讀取器之科技設備監控8月。

郭哲敏先前再三表示不會棄保潛逃,還稱公司、帳戶全被查扣、凍結,上次1億元保金是跟親友借來的。但新北地院裁定郭24日上午10點前籌足保金辦保即可,郭卻已備好2億現金,若非等銀行午休結束才能開始點鈔,可能裁定4小時內便已走人。

新北檢認為郭哲敏涉犯重罪且財力雄厚,有在海外生活經驗和實力,即便他護照遭註銷,柬埔寨護照也呈交給合議庭保管,但他先前交保期間,電子腳環曾觸發警報近千次,以其財力、人脈、背景,要「坐桶子」或搭乘快艇偷渡出境顯非難事,若棄保潛逃,恐如日前囂張嗆聲的同案共犯林秉文,再重創司法威信。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獲新北地院以2億元交保,新北地檢署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聯合報系資料照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獲新北地院以2億元交保,新北地檢署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聯合報系資料照

地下匯兌 新北 洗錢 監控 賭博 郭哲敏

延伸閱讀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2億元再交保 新北檢今提抗告

2億交保 郭哲敏回家過年生變!新北檢已提抗告

還有變數!郭哲敏2億交保+電子腳環回家過年 新北檢要抗告

高院駁回柯文哲抗告 民眾黨批高院屈從上意

相關新聞

台南88槍擊 主嫌紅龜判10年定讞

3年前九合一選舉前發生「台南88槍擊案」,前議員謝財旺服務處與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公司,被槍手持衝鋒槍連開88槍,最高法...

台南學甲88槍擊案「紅龜」洪政軍判關10年 槍手孔祥志8年定讞

3年前九合一選舉前夕發生「台南88槍擊案」,前議員謝財旺服務處與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的公司被槍手持衝鋒槍連開88槍,最高...

判刑逾30年 鮑魚聞人鍾文智失聯遭通緝

連一鮑魚前負責人、摩坦利投資公司負責人鍾文智,前天被最高法院依證券交易法、洗錢罪判刑,累計刑度卅年五月定讞,卻傳失聯,檢...

鮑魚聞人鍾文智炒TDR 7罪累計30.5年

連一鮑魚前負責人、摩坦利投資公司負責人鍾文智被控十五年前炒作新加坡商「揚子江船業公司」等五檔TDR獲利四億多元,最高法院...

竹聯幫仁堂11人遭拘捕 大哥「麥可」訊後200萬元交保

竹聯幫仁堂大哥「麥可」許瑞弘涉組織犯罪案,士林地檢署今指揮刑事局警方兵分11路搜索拘提許等11名被告,晚間陸續解送士檢複...

當2幼童面殺害鄰居夫妻 6旬狠男拒認罪一審判死刑

高雄男子吳龍滿(65歲)嫌樓上鄰居夫妻太吵,前年9月15日當著兩名幼童面砍死鄰居夫婦,吳男落網後都行使緘默權,從偵查、移...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