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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涉貪出庭 律師團批檢方:混淆事實「非常不專業」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貪汙案,11天前首度出庭時,鄭否認犯罪。桃園地院今進行第二次準備程序庭,鄭文燦律師團認為檢方皆依照個人臆測或主觀判斷,混淆事實的客觀性來辦案,是非常不專業的表現。
鄭文燦王牌律師團今陳述,檢方在起訴內容中未具體說明行求具體內容、時間及地點為何,也沒有提出實質憑據,有違無罪推定原則;並同前一次開庭再度強調行賄方和鄭文燦全程並無達成任何合意,而檢方起訴內容對於都市計畫流程有嚴重誤解。
律師團說明,公訴人起訴主張被告與行賄人間存在的職務上行為之對價關係,自始客觀不存在。鄭文燦在本案中並無受賄犯意,也無收賄行為,更無所謂配合的職務上行為。
檢察官採信證詞有所偏頗,約談幾十人包含公務人員,僅採信詐欺犯廖家父子及部分不利鄭文燦的證詞,完全不提超過九成五以上對鄭市長有利的證詞,可見檢察官已有個人定見,並非依照事實辦案。
律師團指出,檢察官利用先後記載的矛盾及引用錯誤的都市計畫流程,羅列犯罪事實,並非依照事實與正確資訊為依據。綜上所述,檢察官皆依照個人臆測或主觀判斷,混淆事實的客觀性來辦案,是非常不專業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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