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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涉貪再出庭 王牌律師團辯護:有違無罪推定原則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貪汙案,11天前首度出庭時,鄭否認犯罪。桃園地院今進行第二次準備程序庭,鄭文燦律師團認為檢方在起訴內容中未具體說明刑求具體內容、時間及地點等,也未提出憑據,有違無罪推定原則。
鄭文燦今天上午搭乘黑色休旅車,穿著和上回一樣的黑色外套、長褲、鞋子,戴著口罩,於8點58分抵達桃園地院門口,自行開車門下車,對於媒體詢問「會不會認為司法不公?」等問題未回應。
桃園地院今天針對鄭收賄的部分進行第二次準備程序庭,檢方針對起訴書內容犯罪事實一部分,有關鄭文燦涉犯職務上收受賄賂罪,如同起訴書所載,鄭文燦則表示答辯如同前一次準備庭內容。
鄭文燦王牌律師團則為其辯護,檢方在起訴內容中未具體說明刑求具體內容、時間及地點為何,也沒有提出實質憑據,有違無罪推定原則;並同前一次開庭再度強調行賄方和鄭文燦全程並無達成任何合意,而檢方起訴內容對於都市計畫流程有嚴重誤解。
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入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弊案,收賄500萬元,歷經地院2度交保、檢方2度抗告,7月11日被裁定羈押禁見,8月遭到檢方起訴,全案進入司法審理,已有部分被告坦承犯行,鄭在本月19日首次出庭做無罪答辯,主張未有行收賄合意,對於被控貪汙深感「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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