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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刀斷尾、切碎…情緒不佳虐死2倉鼠 男飼主遭緩起訴處分
李姓男子今年9月間因情緒不佳,涉嫌玩弄日前領養的2隻倉鼠,待2隻倉鼠不會動,竟掏出小刀切割1隻倉鼠尾巴,再拿小刀「切碎」另1隻倉鼠,導致該老鼠死亡,並帶著2隻倉鼠至醫院救治。台北地檢署偵結,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給予緩起訴處分,支付公庫3萬元。
緩起訴指出,李男日前在網路上領養2隻倉鼠養在北市信義區住家,但他因情緒不佳,涉嫌玩弄倉鼠,待2支倉鼠不會動後,拿出小刀切割1隻倉鼠尾巴,再拿小刀「切碎」另1隻倉鼠致死。李男犯後帶著2隻倉鼠到醫院就醫,醫院通知動保處此事。
李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他供稱情緒不佳才會玩弄倉鼠,拿刀欺切割倉鼠。檢方認定,李男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款宰殺、傷害動物致動物死亡及肢體嚴重殘缺罪,考量他坦承犯行深表悔悟,給予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1年,支付付公庫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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