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15縣市有感搖晃!花蓮19:55發生規模4.9極淺層地震 最大震度4級

新生暴增!竹科3000人移居頭份竹南 頭份國中連實驗室都沒了

最美電競女董座現身! 被訴砸豪車、豪宅供養涉貪前警政監林明佐

刑事局前警政監林明佐任台中市刑大隊長期間涉嫌和九州博弈集團掛鉤,與旗下幹部、前台灣電子競技聯盟董事長徐培菁交往同居,接受供養並洩漏檢警偵辦秘密回報,檢方依貪汙賭博等罪嫌起訴林、徐;台中地院今傳徐培菁到庭訊問。

中檢偵辦九州集團賭博、洗錢案,傳訊徐培菁後認為她嫌疑重大,今年5月1日依賭博、洗錢等罪嫌命300萬元交保後,隔天2日再指揮廉政署搜索林明佐位於刑事局警政監辦公室、住處等,將林依貪汙等罪嫌聲押獲准。

台中地院今傳徐培菁到庭訊問。記者曾健祐/攝影
台中地院今傳徐培菁到庭訊問。記者曾健祐/攝影

徐培菁當時發聲明,否認和博弈集團有任何關係,並表示她任董事長的慈善基金會長期資助台中弱勢警員,才會和當時擔任刑大大隊長的林明佐熟識,對於周刊稱她和林之間互以老公、老婆相稱都是子虛烏有。

中檢8月23日起訴指出,林明佐2019年在刑事局時就和徐培菁有互動,知道她政商關係良好,可代請託關說警職人事調動,2020年6月29日將自己的履歷表電子檔傳給徐,表示「想調派台中市刑大大隊長。」徐考量九州據點多在台中,收攏林可獲得庇護,答應請託關說。

中檢查出,林、徐在公務、私下均密切來往,2022年10月23日至今年1月底,2人同居西屯區豪宅,徐還租一輛要價462萬元的Range Rover Sport P400豪車供林代步,林今年1月升任刑事局警政監,徐再租「新美齊酒店式公寓PARK 259」套房給他住,長期供養林明佐以利集團獲庇護。

檢方發現,林明佐見九州集團坐擁鉅額,相較警職薪資微薄,但仍對升遷抱有期待,難以決斷續警職或辭職加入九州替陳政谷工作,去年1月和徐培菁一起打電話向命理老師諮詢,並稱「在公部門,你不亂搞事沒什麼收入啦」,「我有一個貴人叫陳政谷」、「警界位置差不多就過去」等語。

台中地院10月9日開庭首度傳喚林明佐到案時,林稱「絕對沒向徐培菁洩密」,而法官問林收受徐女租賃車、承租豪宅,林數度不滿稱,他們是以結婚、共同生活為目的,自己假日借徐女的車出入、載狗,這就叫收收賄賂,反嗆法官這是什麼邏輯?

林的辯護人、律師宋重和說,檢方起訴林貪汙4451萬元,林就其中2117萬元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認罪,其餘2000多萬元是徐女借給他作為林給付前妻的贍養費。

台中地院今傳徐培菁到庭訊問。記者曾健祐/攝影
台中地院今傳徐培菁到庭訊問。記者曾健祐/攝影

貪汙 賭博 關說

延伸閱讀

台中23警察集體涉貪挨批「警紀敗壞」 市長盧秀燕說話了

九州博弈案林明佐涉洩密貪汙 前電視台記者捲入被控洗錢今出庭

獨/再爆警紀案 台中兩線三警官酒駕 市警局:記大過調職

警政監林明佐涉貪 他再找重量級「前檢察長律師」辯護

相關新聞

逃死!中橫桶屍案楊鴻儒三度判死 更二審今逆轉判無期

台中市楊鴻儒經營賭場,欲與楊姓女富商交往,認為楊女的陳姓同居男友是絆腳石,另外也不滿賴姓賭客懷疑詐賭、揚言檢舉,8年前下...

鈕承澤獄中表現良好、參加才藝表演博好感 今假釋出獄

導演鈕承澤因性侵判刑4年,於2021年11月底入監,經過3次申請假釋後,去年底第4次申請成功,需到戶籍地台北地檢署報到,...

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 5人過失致死起訴

馬來西亞素食餐廳寶林茶室A十三店去年因食物中毒釀六人死亡,台北地檢署查案發現,該店內粿條未妥善冰藏保存導致產生「邦克列酸...

施暴高嘉瑜入獄…林秉樞驚傳健康狀況不佳 看守所證實:戒護就醫至今

林秉樞施暴前民進黨立委高嘉瑜等案遭判刑定讞,已入獄服刑。今天傳出林秉樞健康狀況不佳,台北看守所表示,林秉樞去年12月18...

粿條逾63小時未冰、環境悶熱潮濕 官方首證實:邦克列酸毒本土生長

寶林茶室A13店食物中毒案,台北地檢署調查共有33人食用「馳名炒粿條、寶林滑蛋河」食物中毒,其中6人不幸死亡,經相驗解剖...

寶林茶室過失致死等罪起訴5人廚師求重刑 粿條混裝使用3疏失釀6條人命

寶林茶室A13店食物中毒案,台北地檢署今偵結,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過失致危害人體健康、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等罪嫌,起訴負責...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