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前議員陳粹鑾坐牢還遙控A錢 再囚10年5月並啟動防逃
國民黨籍高雄市前議員陳粹鑾詐領差旅費被判刑3年8月確定,入監後由女兒鄭安秝接棒選上市議員,檢調查出,陳婦因案入獄後,卻遙控兒子鄭嘉宏繼續訛詐449萬元助理費,一、二審依貪汙治罪條例、刑法判她10年5月徒刑。陳粹鑾上訴,最高法院維持高雄高分院見解,駁回定讞,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陳粹鑾曾任兩屆市議員,她因利用考察名義帶家人出遊,向市議會請領3萬元考察經費,2018年被判刑3年8月定讞,入監服刑。
但陳粹鑾的助理名冊裡,公費助理竟有未成年人,檢調懷疑她藉人頭詐領助理費,2019年7月檢方發動搜索,同步提訊服刑中的陳粹鑾偵訊。檢調查出陳粹鑾自2010年起,透過人頭、低薪高報方式申請4名公費助理,有人申請3萬9000元薪酬,卻一分未進口袋;也有月領2萬2千元的助理,離職後拿回存摺,發現被陳婦等人「低薪高報」。
陳粹鑾因案入監,交棒女兒鄭安秝從政,她仍利用兒子探監的機會,遙控兒子與王姓服務處主任製作不實助理名冊,詐領鄭安秝公費助理費用,總計8年詐領449萬餘元。
檢方搜索時,因助理費是由鄭安秝申請,鄭女也被傳喚到案,並以30萬元交保候傳。檢方認為鄭安秝是基於信賴長輩,接受母親、王姓主任安排,直到案發時仍未起疑,罪證不足而獲不起訴處分。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陳粹鑾否認犯行,辯稱她協助清償債務,助理才甘願捐薪「以工抵債」,有些則是無法配合工作時間,部分薪資捐給服務處後,她再聘請自費助理。但法官根據陳粹鑾、鄭安秝公費助理請領清冊及助理等證詞,認定陳粹鑾是操控本案的主角,一審判陳粹鑾10年5個月徒刑,褫奪公權8年。王姓服務處主任、兒子鄭嘉宏各依貪汙、詐欺罪判2年6月、1年4月刑。
陳粹鑾與鄭嘉宏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認為鄭上訴後坦認犯罪並主動繳回犯罪所得,考量他囿於親情而受陳粹鑾指示,刑度雖不變,但緩刑4年。
陳粹鑾不服上訴遭駁回,再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以二審認事用法無違誤,駁回陳婦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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