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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員工殺死同事 交保後破壞電子手環再度被延押
在台鐵左營機務分段號誌部門任職的林姓男子,去年6月涉嫌殺害洪姓同事,偵查期間他獲交保並限制住居所,林卻意圖破壞電子監控手環,橋頭地院審酌他犯案後曾逃亡,又破壞監控裝置,裁定延押2個月,可抗告。
56歲林男去年6月持器械重擊63歲洪姓同事後腦,洪男送醫後宣告不治,警方調閱監視器,加上現場採集到林男指紋,鎖定同一辦公室的林男涉有重嫌,警方到其住處圍捕時,林男從四樓透天厝逃到隔鄰,卡在2樓骨折受傷被捕。
林男偵查時否認行凶,警方查出林男曾與死者曾多次口角,早有嫌隙,且當天林數次進出命案現場,經警比對時間後,確認林持鈍器重擊洪致死後逃離現場,期間數度折返以清潔劑擦拭、拖地,企圖湮滅跡證。
不過,因林男逃亡時墜樓摔傷,傷勢嚴重無看守所能收容,檢方當時並未羈押,僅裁定交保,等到林休養5個月後,才依殺人罪聲請羈押獲准。
林男經橋檢起訴後,將採國民法官審理,檢方聲請延押,法官考量他交保期間需配戴電子監控手環,但林男消極不配合科技監控,企圖拆卸電子監控手環,審酌他案發後曾逃亡,自今年6月4日、8月4日、10月4日均各延長羈押2月,因12月4日再度羈押屆滿,再度裁押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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