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職法官石育恩遭指控聯手商業詐騙 涉搶上櫃公司經營權
遭停職的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涉協助詐團洗錢的會計師李昊承,被控聯手數碼戲胞前董事郭明昌、自稱擁有台美會計師雙證照的曾心潔「商業詐騙」。強搶上櫃公司新華泰富(5481)經營權,新華泰富原董事何佳洲、何彥寛,委託律師楊美玲至台北地檢署按鈴申告,提告石育恩等4人涉嫌詐欺、偽造文書罪嫌,提醒投資大眾警惕。
今上午9點,何佳洲、何彥寛委託律師楊美玲按鈴申告,楊律師指出,新華泰富公司為芝蔴街美語的母公司,因少子化公司獲利大不如前,但仍有資產達20億元以上,更有隨時可動用現金5億元以上,遭詐騙集團相中。
楊律師今在北檢門口說明詐騙模式,她指出,今年9月間,石育恩、李昊承聯手郭明昌及曾心潔,主動提出商業合作案,郭明昌自稱為「雲豹能源集團」最大的合作夥伴,已從雲豹能源集團賺取20億元以上,黨政關係很好,是賴總統的競選團隊成員,有能力直通賴總統,隨時與賴總統聯絡,更稱其擁有「政大幫」優秀經營團隊,有能力帶進獲利豐厚的綠能項目,使新華泰富公司股價上漲至100元以上,吸引何佳洲、何彥寬急欲合作。
楊律師表示,當時石育恩、李昊承、曾心潔等人,在旁積極附和郭明昌話術,使何佳洲、何彦寬信以為真,交出公司經營權,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書後,郭明昌、石育恩及李昊承、曾心潔等人,即藉故以重新簽約等理由,拒不給付約定股權轉讓款2.4億元,僅付了100萬元。
律師指出,被害人覺得郭的法務很面熟,經查詢後才發現竟是今年5月遭台北地檢署認定替詐騙集團藏匿不法所得,已遭司法院火速宣布停職的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他們竟涉嫌將手伸入上櫃公司,造成被害人受損,並涉嫌私刻公司大小章,逕行辦理公司印鑑變更登記,現已以董事之姿,要求交付價值 1.5億元以上的新華泰富股票,更欲入主擔任新華泰富股份有限公司(5481)董事長。
何佳洲、何彥寬也透過楊律師表示,新華泰富公司資產,隨時可能被詐團掌控。為避免同業受害,損及投資大眾權益,今委託律師按鈴申告郭明昌、石育恩、李昊承、曾心潔等人涉聯手的商業詐騙手法,以免上市櫃公司再遭受相同手法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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