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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清潔隊司機幫人載垃圾 對方省4萬多元他卻換來1年3月牢刑
高雄市環保局清潔隊已退休的黃姓隊員,趁駕駛垃圾車機會,將垃圾車開到私人環保公司,幫業者清運的廢棄物混入一般垃圾,載到焚化爐處理,讓業者省下代清運廢棄物費用4萬6000多元。高雄地方法院依圖利罪判1年3月徒刑。
判決指出,黃姓隊員退休前在高雄市清潔隊服務30多年,平時擔任垃圾車司機,2019年12月底支援前金區清潔隊,負責清運前金區一般垃圾,檢廉得悉他出勤前,會把垃圾車開到三民區某環保公司,載走環保公司代清運的廢棄物,再把垃圾車開往前金區定點收集垃圾,將環保公司廢棄物混入一般市民的垃圾,替業者省下需繳公庫的代清理廢棄物費。
據統計,黃從2020年11月起至2021年12月間,每月1至2次幫清運環保公司自大樓收來的廢棄物,共幫過21次,讓業者省下4萬6000多元的代清理費用。黃姓隊員和業者坦承犯行,繳回犯罪所得,檢方依圖利罪起訴。
高雄地方法院認為黃犯罪情節尚屬輕微,加上偵查中已自白,並自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依圖利罪判黃姓退休隊員1年3月徒刑,另宣告緩刑3年,但黃須再向公庫支付20萬元、褫奪公權1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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