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未領車牌上路 彰化縣明起將專案稽查
微型電動二輪車從明天(30日)起,須懸掛車牌及投保強制險才可行駛道路,彰化監理站表示,將會同警方在微型電動二輪車出沒熱點及時段進行專案密集性攔查,未依法領用牌照上路經查獲者,將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1200到3600元罰鍰。
彰化監理站指出,過去以電力為主且屬慢車的電動自行車,因不需申請牌照及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衍生改裝、超速(最大行駛速率每小時25公里)、交通事故增加及事故無法理賠等原因,2022年4月間完成修法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同年11月30日實施,微型電動二輪車須登記領用懸掛號牌、投保強制險及遵守行駛道路管理等規定,始可騎乘上路。
不過,微型電動二輪車須懸掛車牌及投保強制險訂有兩年緩衝期限,從今年11月30日起,須懸掛車牌及投保強制險始可合法上路。
彰化監理站表示,到今年10月底,彰化縣已掛牌登記19290輛微型電動二輪車,統計領牌資料,本國籍領牌人數達12835人占66.54%,外國籍領牌人數達6185人占32.06%,主要使用族群以外籍移工、銀髮族、在學學生等3類最多;彰化縣鄉鎮領牌數前三名行政區依序為彰化市2850輛、鹿港鎮2,363輛與員林市1649輛。
彰化監理站站長黃建興說,從明天起,未依法領用牌照上路經查獲者,將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1200到3600元罰鍰,若車輛已經型式審驗合格,將當場移置保管;若未經型式審驗合格,則將沒入。
站長黃建興表示,彰化監理站將會同警方辦理微型電動二輪車稽查專案,透過分析領牌數據,與警方配合於出沒熱點及時段進行專案密集性攔查,請民眾務必領牌後再行駛道路。相關資訊可至監理服務網微型電動二輪車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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