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騎微型電動二輪車 台南65歲翁酒測超標遭扣車法辦
台南65歲黃姓男子涉酒後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上路,經中西區中華西與民生路口自摔受傷,台南市警二分局海安派出所據報到場,對他酒測呼氣酒精濃度超標,當場禁止駕駛、移置保管車輛,警詢後依涉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市警二分局表示,自2022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俗稱電動自行車)已正式納入管理,所有新購車輛需強制掛牌,而已購車輛則須在2年內完成掛牌。自今年11月30日起,未依規定領牌上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之1規定,可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移置保管車輛。
二分局指出,自本月30日起加強執法取締,呼籲民眾應盡速至監理機關申領牌照,以避免違法受罰。此外,年終將屆且天氣轉涼,民眾參加餐敘機會增加,提醒民眾如有飲酒,切勿酒後駕車以保障自身及大眾交通安全。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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