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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員黃紹庭涉貪汙…10年詐1455萬元助理費 今遭起訴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涉嫌以人頭助理、低薪高報等方式,10年詐領1455萬餘元助理費,檢調搜索時,黃一度搭機前往中國大陸,直到9月29日才返台,隨即被羈押至今,雄檢偵結,今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起訴黃紹庭及黃妻、助理共14人。
黃紹庭2014年起擔任高雄3屆市議員,檢調查出,他自2014年起以人頭助理、低薪高報等方式詐領助理費,等每月款項入帳後,再請助理前往領錢,「回繳」溢領的薪資,如申報4萬元薪水,實際只給助理2萬6000元至3萬元,剩餘款項都繳回給黃紹庭。
雄檢9月26日指揮台南市調查處搜索,帶回黃的父母、服務處人員和助理等17人漏夜偵訊,複訊後,其中6人以2至30萬元交保,其餘請回,僅聲押黃的服務處周姓女副主任,但周女未被法官准押,檢方抗告後,法院重裁以50萬元交保。
至於黃紹庭,當時檢調發動搜索前,早一步帶著行李前往小港機場,搭乘華信航空班機飛往大陸廈門。
隔日黃自拍影片澄清,稱自己沒有逃亡、犯法,出境是既定行程,等事情處理完後就會返國;黃拍完影片後隔兩天,於9月29日下午2時許才自香港搭機返台,隨機被檢調拘提到案。
黃紹庭在調詢、偵訊時,仍未坦承浮報助理費,直到檢方聲請羈押禁見後,他在羈押庭上才坦承部分犯行,詐領所得則按月匯入妻子名下帳戶,不過黃仍以不清楚服務處經費運作情形,為自己辯解,法官仍認定他具羈押必要性,裁定羈押禁見。
雄檢歷經2個月偵辦,考量黃紹庭坦承全部犯行,並配合指證共犯,且與妻子主動繳回犯罪所得計1455萬元,考量他認罪、繳回犯罪所得有助減少司法資源浪費。
檢方今偵結,依貪汙、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起訴,另建請法院從輕量刑。黃紹庭目前仍羈押中,預計明移審法院,由法官裁定是否續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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