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4歲被父親打到6歲 11歲男童在外安置5年「不想回家」
南投一名11歲男童從小因父母分開,親權在父親,但其父酒後情緒易失控,他4歲起常被毆打成傷,斷續遭縣府安置,對他造成陰影,6歲那年又挨打遭安置後表明「不想回家」至今,法院評估考量男童現況,裁定准許縣府繼續安置男童。
判決書指出,該名男童早在2017年10月、2018年12月、 2019年3月被通報遭其父親不當管教,毆打成傷,對他造成陰影,他也在4歲到6歲期間,斷斷續續被縣府安置,返家又被安置,2019年才6歲的他被安置後,表明不想再回家。
由於,該男童未與生母同住,且親權歸屬在男方,經評估無其他人可提供保護及照顧,縣府予以安置,雖固定安排男童與父親、生母會面,要求其父親進行親職教育,但對其照顧能力仍有疑慮,且男童始終不願意返家,至今在外安置已5年。
近期又屆延長安置即將期滿,男童父親表示,自己已有改變,雖然還是有喝酒,但都是回家後睡覺前才喝酒,希望不要再安置,讓小孩能回家;男童生母則稱,她與孩子正常且持續會面後,希望能把孩子接回由她自己照顧。
不過,現年已11歲的男童,再次向社工單位表達,可以跟父親和生母會面就好,但不願意返家與父親同住。南投地院法官也認為,男童父親雖盼接回孩子,但其親職功能及教養觀念是否已改善及提升,尚有疑慮,仍需透過會面交往持續觀察。
另,男童生母已向法院提出改定親權,並在審理中,唯她長期未與兒子生活,照顧功能也有待評估;經考量11歲男童在自我保護及照顧能力仍薄弱,為維護其最佳利益,有繼續安置的必要性,因此裁定准許縣府繼續安置男童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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