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痛失英才!澎湖海釣意外落水 死者為高雄醫學大學副校長

台中環保蟑螂租廠房非法堆置廢棄物 房東清運花2300萬

台中市王姓業者為處理公司堆置的大量事業廢棄物,找來人頭在烏日等地,租賃4間廠房,還找來領有合法清運許可證的業者,將事業廢棄物堆置在廠房內,台中檢警在去年5月、7日搜索,聲押王姓業者等2人獲准,4處遭非法堆積廢棄物的房東,已有三處清運,費用達2300萬元,檢方近日偵結依廢清法起訴9人、1公司法人。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陳祥薇在去年5月、7月間,指揮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台中市環保局等單位發動搜索,破獲王姓業者「假承租真堆置」案件,帶回涉案王姓業者等涉案9人,近日依違反廢清法偵結起訴。

檢警調查,王姓業者為為處理該公司堆置的大量事業廢棄物,今年初找來人頭向不知情地主,在烏日、霧峰、后里等地承租4間廠房,除王自行清運廢棄物外,還委託領有合法清除許可證的豐揚環保公司陸姓業者(45歲)等3人,以合法掩護非法方式,清運廢棄物在承租的廠房內。

王等人一共清運了80趟次到涉案廠房內,非法堆積高達2500公噸的事業廢棄物,王等兩名涉案人在搜索後,遭檢方聲押獲准,近日依廢清法起訴涉案10人(9名自然人、1公司法人)。

台中市環保局表示,針對涉案4處廠房,已由土地所有人,自行提出清理計畫書先行清理,以求回復原廠房狀態,停止財產持續損失,其中3處場址清理費用共計2300萬元,分別為1000萬、800萬及500萬,目前尚有1處場址清理中。

保七總隊呼籲,民眾出租土地或廠房倉庫要注意,應慎選承租對象及確認承租用途,出租人於出租後應加強巡視,藉以防範不法業者「假承租,真棄置廢棄物」之惡行;如果民眾有任何情資,發現環保公害案件或違反環保法令情事,請立即撥打市府1999市政服務專線,或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全國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共同維護環境永續發展。

台中檢警查獲王姓業者租賃廠房後,違法堆積事業廢棄物,重量高達2500公噸。記者陳宏睿/翻攝
台中檢警查獲王姓業者租賃廠房後,違法堆積事業廢棄物,重量高達2500公噸。記者陳宏睿/翻攝
台中檢警查獲王姓業者租賃廠房後,違法堆積事業廢棄物,重量高達2500公噸。記者陳宏睿/翻攝
台中檢警查獲王姓業者租賃廠房後,違法堆積事業廢棄物,重量高達2500公噸。記者陳宏睿/翻攝
台中檢警查獲王姓業者租賃廠房後,違法堆積事業廢棄物,重量高達2500公噸。記者陳宏睿/翻攝
台中檢警查獲王姓業者租賃廠房後,違法堆積事業廢棄物,重量高達2500公噸。記者陳宏睿/翻攝
台中檢警查獲王姓業者租賃廠房後,違法堆積事業廢棄物,重量高達2500公噸。記者陳宏睿/翻攝
台中檢警查獲王姓業者租賃廠房後,違法堆積事業廢棄物,重量高達2500公噸。記者陳宏睿/翻攝
台中檢警查獲王姓業者租賃廠房後,違法堆積事業廢棄物,重量高達2500公噸。記者陳宏睿/翻攝
台中檢警查獲王姓業者租賃廠房後,違法堆積事業廢棄物,重量高達2500公噸。記者陳宏睿/翻攝
台中檢警查獲王姓業者租賃廠房後,違法堆積事業廢棄物,重量高達2500公噸。記者陳宏睿/翻攝
台中檢警查獲王姓業者租賃廠房後,違法堆積事業廢棄物,重量高達2500公噸。記者陳宏睿/翻攝

公司法 台中市 廢棄物

延伸閱讀

即時短評/高市施工忽視行人權益 是冷漠還是無知

影/高雄人行道施工 8旬嬤繞道驚向砂石車擺手仍被輾輪下…畫面曝

八卦山路邊違法偷倒廢棄物 2貨車換牌又遮車牌...彰化警還是抓到了

打擊非法棄置廢棄物 南方六縣市治理平台啟動、跨縣市攔檢

相關新聞

影/宥勝涉猥褻案今審理 手上拿文件夾...步入高院前未回應

藝人宥勝被控8年前跨坐、強吻女助理,涉強制猥褻罪,宥勝先否認犯罪後認罪,表達願與被害人和解,不過被害人拒絕。台北地院認為...

買未成年性影像 黃子佼判8月

藝人黃子佼無故持有未成年人性影像,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起訴;黃偵查時認罪,審判又翻供,檢方具體求刑七到九月...

黃子佼持有少女性影像不認罪!稱「未來一片黯淡」 今判8月罰10萬

藝人黃子佼無故持有未成年性影像,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起訴,他一下子認罪、一下不認,檢察官認黃延遲訴訟,具體求...

誆賣演唱會票詐騙20萬 男判刑10月

廿九歲陳姓男子利用知名歌手泰勒絲(Taylor Swift)、BLACKPINK成員Lisa舉辦演唱會,透過臉書謊稱手中...

清潔員幫友運垃圾 涉貪起訴

新北市清潔隊員鄭姓男子明知吳姓友人未依規定購買、使用專用垃圾袋,仍替其清運垃圾卅五袋,節省九四五元;兩人被檢舉送辦,士林...

真理佛堂縱火釀7死 曾表明「想被判死刑」 最高法院判無期徒刑定讞

男子曾文彥4年多在台南市玉井區真理佛堂縱火,釀7死悲劇,一審遭處死刑,但台南高分院更二審認為,他曾主動向救援的員警坦承放...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