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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3月嬰喝奶後趴睡窒息 托嬰中心保母賠錢獲緩刑
桃園有對新手爸媽上班時將3月大兒子送托,詎料,保母餵奶後未拍背打嗝,便讓男嬰趴睡,待其他保母驚見男嬰雙腳發紫,才發現嗆奶窒息,桃園地院審結,保母依過失致死罪判6月,得易科,緩刑4年保護管束,分期賠償男嬰爸媽250萬元,可上訴。
犯罪事實指出,26歲陳女領有保母人員技術士證,在桃園市某托嬰中心任職,周一至五每天上午7點30分至下午6點30分,受託照顧這對新手爸媽滿3個月幼子的托育工作。
2023年8月1日上午7點30分,家屬將男嬰送托後,陳女於同日上午10點30分讓男嬰喝奶,但於餵奶後未經拍背打嗝,40分鐘後就讓男嬰直接趴睡,直到同日中午12點,其他保母察覺男嬰雙腳發紫,驚覺有異,向119求救,送醫施以急救後,仍因嗆奶窒息,導致呼吸衰竭死亡。
法官審酌,陳女身為專業保母,理應具備照顧嬰幼兒的知識經驗,竟因疏失導致男嬰死亡,讓男嬰爸媽痛失愛子,傷痛永難平復,考量她無前科,素行尚佳,且就前開過失坦認不諱,也與男嬰爸媽調解成立,願以每月5萬元分期賠償共250萬元,並獲同意給予緩刑條件,堪認陳女犯後態度尚可,量處主文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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