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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二審開庭 市議員李文俊3人否認犯罪
台南高分院審理台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今天下午開準備程序庭,傳喚被告市議員李文俊、黃麗招,李文俊友人黃怡萍。他們3人都否認犯罪,法官開庭後決定擇期再開庭。
台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今天下午3點多在台南高分院刑四法庭開準備程序庭,今天只傳喚被告市議員李文俊、黃麗招,李文俊友人黃怡萍3人,他們都否認犯罪,並委由律師答辯。
檢方則指控,李文俊和黃麗招涉嫌對有投票權人行求賄賂,並涉及妨害市議員方一峰投票;檢方另指控黃怡萍涉及妨害方一峰投票。
李文俊律師說,原審判決李文俊無罪,相關事證經一審認定沒有違誤,尤其市議員李鎮國在國民黨台南市黨部第三次黨團會議就已決定支持市議員邱莉莉競選議長,認為檢方上訴無理由,請求法官駁回上訴。黃麗招律師也以原審判決黃麗招無罪,相關事證經一審認定沒有違誤,認為檢方上訴沒有理由。
黃怡萍律師說,一審判決黃怡萍無罪,相關事證經一審認定沒有違誤,他們認為檢方上訴沒有證據能力,請求法官駁回檢方上訴。
台南市議會第4屆正副議長選舉涉嫌賄選案,檢方於去年3月初偵結、針對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等被告分別依違反選罷法等罪嫌提起公訴。台南地院今年4月29日審結,判決邱莉莉、林志展等被告都罪證不足都判無罪。
此案包括邱莉莉、林志展、南市議員李文俊、黃麗招、李鎮國與南市議會無黨聯盟顧問楊志強、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及黃怡萍、李鎮國妻子高玫仙10人被起訴,一審都判無罪後,南檢上訴二審中,但因林士傑於今年8月7日在住家前遭槍擊身亡,原判決撤銷,台南高分院公訴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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