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850百帕「0度線」來到北台灣…有多冷? 氣象署解釋了

雙倍限制! 南韓司法部也出手:尹錫悅涉叛亂禁止出境

內湖母女遭騙1200萬還被「冷嘲熱諷」 受理員警記大過函送地檢署

精神壓力大…長期照顧病母釀自身重鬱 蘆竹兒弒母一審判決出爐

桃園蘆竹吳姓男子獨自照顧罹病母親,卻因精神壓力大讓自己罹患重鬱症,去年6月某日上午為求解脫,徒手勒斃母親伴屍7小時後自首。桃園地院今傍晚宣判,將他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刑8年,執行完或赦免後,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2年,可上訴。

犯罪事實指出,43歲吳男疑不堪長期照顧六旬病母的壓力,2023年6月26日上午9點30分,為求自身解脫,在蘆竹透天厝1樓母親的房門前,徒手向母親頸部施壓,吳母因頸部受外力壓迫窒息亡,吳男行凶後直到下午4點30分才向警方報案自首,案經桃園地檢署起訴,由國民法官審理。

案件準備期間,吳妹妹當庭表達原諒哥哥之意,為免罹病的哥哥及家屬受眾人指責或新聞報導影響,承受更大精神壓力及傷害,希望不行國民參與審判。

法庭認為,此案涉及精神疾患、家庭暴力殺人,與國民生活經驗相關,藉國民參與審判,可將生活經驗、價值思考、法律感情帶進法庭,與職業法官深入討論,得到更適當判決,這也能促進國民對相關議題深入討論,彰顯國民參審的價值和重要性,而予以駁回。

國民法官審理時,參考精神科醫生鑑定意見及卷證,認被告吳男行為時的精神狀況符合重鬱症診斷標準,他明知殺人屬不法、有刑責,但行為時受無助、自殺意念等憂鬱症狀及受邊緣智能功能退化影響,導致辨識行為能力降低,同時審酌被告在警方未察覺犯罪前,主動打電話自首、接受制裁,均可依規定減刑。

國民法官認為,被告確實付出相當心力照護母親,但因長期照護,以及病母發出的聲音影響睡眠,給他帶來極大精神壓力,導致罹患重鬱症,且案發當日母親雖有表達身體不適,但這並非引發殺機的刺激點,而是為了尋求自身解脫,選擇剝奪母親的生命權,無視其母意願導致母親死亡,造成無法挽回傷害。

被告吳男以徒手勒頸方式殺害母親,雖未使用刀械等凶器,仍讓母親在有意識且痛苦的狀態下死亡,難以成為減刑的因素,被告經濟狀況無虞、大學畢業、無前科、犯後始終坦承犯行、且獲家屬即訴訟參與人妹妹的原諒,量處適當之行。

國民法官同時也依精神科醫師的證詞、精神鑑定報告及量刑前社會調查鑑定報告書等資料,審酌重鬱症有高度復發的可能,被告已出現憂鬱症狀數年,卻僅就診2次,不按時服藥,病識感及服藥順從性差,且被告日後將獨居,家庭支援有限,顯示有再次犯罪的可能,在刑期執行完畢或獲赦免後,應送至適當場所或採取適當方式,進行為期2年的監護。

※ 有失能失智照顧需要,請撥打1966長照服務專線

桃園蘆竹吳男長期照顧病母,讓自己也罹患重鬱症,去年6月間為求自身解脫,在住處1樓母親房門前,徒手勒斃母親,國民法官審理後,今天傍晚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刑8年,執行完或赦免後,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2年,可上訴。記者陳恩惠/翻攝
桃園蘆竹吳男長期照顧病母,讓自己也罹患重鬱症,去年6月間為求自身解脫,在住處1樓母親房門前,徒手勒斃母親,國民法官審理後,今天傍晚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刑8年,執行完或赦免後,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2年,可上訴。記者陳恩惠/翻攝

國民法官 壓力 母親 重鬱症

延伸閱讀

3校官詐領1600萬情蒐獎金 她竟因離婚、母罹癌獲減刑

鮮肉殺大他22歲的情敵還喊「撐下去加油!」 高院批沒真想救人

自稱修圖專家…首爾大畢業生「AI換學妹臉」散播色情片 一審被判10年

馬祖首件酒駕致死案!男撞死婦2百萬交保 可能成首宗國民法官案

相關新聞

檢抓綠能蟑螂 揪4軍官涉收賄

空軍四名現、退役軍士官涉勾結具黑道背景陳姓男子,向某綠能廠商收賄,護航在營區設「陽光屋頂」。彰化地檢署搜索約談廿九人依貪...

影/宥勝涉猥褻案今審理 手上拿文件夾...步入高院前未回應

藝人宥勝被控8年前跨坐、強吻女助理,涉強制猥褻罪,宥勝先否認犯罪後認罪,表達願與被害人和解,不過被害人拒絕。台北地院認為...

買未成年性影像 黃子佼判8月

藝人黃子佼無故持有未成年人性影像,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起訴;黃偵查時認罪,審判又翻供,檢方具體求刑七到九月...

黃子佼持有少女性影像不認罪!稱「未來一片黯淡」 今判8月罰10萬

藝人黃子佼無故持有未成年性影像,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起訴,他一下子認罪、一下不認,檢察官認黃延遲訴訟,具體求...

誆賣演唱會票詐騙20萬 男判刑10月

廿九歲陳姓男子利用知名歌手泰勒絲(Taylor Swift)、BLACKPINK成員Lisa舉辦演唱會,透過臉書謊稱手中...

清潔員幫友運垃圾 涉貪起訴

新北市清潔隊員鄭姓男子明知吳姓友人未依規定購買、使用專用垃圾袋,仍替其清運垃圾卅五袋,節省九四五元;兩人被檢舉送辦,士林...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