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狀都複製貼上...律師淪司法黃牛 開口要200萬涉詐欺
台中地檢署偵辦司法黃牛案,查出1名歐陽姓律師受許姓男子委任開口200萬元律師費,其中僅陪偵6次就要價130萬元,歐陽還稱「要不是我們調查局有認識的人,你早就被抓走了」,該律師否認詐騙辯稱是民事糾紛,檢方不採信依詐欺罪嫌起訴他。
全案起因於,網紅青青的邱姓前夫等人2022年被控投資吸金,同團被告許姓操盤手急於脫身向邱尋求庇護,邱誆稱可「行賄司法單位」騙了許1100萬元。許另委任歐陽姓律師辯護,付了200萬元律師費不滿服務品質,認為開價過高才知受騙。
全案經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吳昇峰偵辦,查出許男2022年9月8日質疑律師費過高,歐陽回他「我講明白的,要不是我們調查局有認識的人,你早就被抓走了」、「要靠關係的東西不是免費的」、「為何你當時沒一起被抓走,你有想過嗎?」暗示許赴台南市調處自首時未遭羈押,是他疏通關係。
許男也控訴,歐陽說要給調查局的錢不能寫在收費表上,所以才收這麼高,還說半夜律師出去要收很高的錢,但寫的書狀多為「複製貼上」,速度拖拖拉拉,文件幾乎沒處理,送出也沒回報。
歐陽矢口否認詐欺,辯稱無法控制司法人員作為,他要表明的是自己前置作業有努力,許才有辦法在外面,他在南部無任何司法人脈,向許說那些話是表達自己盡心盡力。
檢方依歐陽受委任費用清單,發現他僅以告訴代理人身分,陪許去霧峰分局1次、台南市調查處2次,說明許另案遭擄並擬說明稿,竟收費高達50萬元;另陪許男女友去霧峰、台中第六及台南佳里分局各1次說明同案情,及和豐原分局聯絡移轉案件,收費高達80萬元。
歐陽在檢調訊問也說,他一般案收費6萬元至10萬元,比較複雜10萬元以上,而他接許男涉嫌銀行法部分,因僅處理自首才開較低的12萬元。檢方認為,反觀他陪偵6次,就收費高達130萬元,對比他工作量該筆律師費顯然不合理。
檢察官直言,歐陽身為執業律師應遵守律師倫理,卻為貪圖利益,以具有台南市調查處人脈,暗示有向司法人員疏通關係能力,要許支付包括「過路費」、「通關費」共200萬元,顯然是司法黃牛,依詐欺罪嫌起訴,扣除他拆分另名不知情律師的38萬元,認定犯罪所得16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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