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詐11.6萬助理費判7年4月要上訴 高院下周一首開庭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助理費,檢方認定她以國會辦公室零用金虛報酬金、加班費,不法所得46萬30元,犯貪汙詐領公有財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高女主張無罪,台北地院認定不法所得為11萬6514元,判她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高女與檢方皆上訴,台灣高等法院11月4日上午9點30分首度開庭。
一審時,同案被告,前法務主任陳昱愷無罪,高虹安前國會辦公室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判2年、緩刑5年;前主任陳奐宇判1年、緩刑3年;前公關主任「水母」王郁文2年、緩刑5年。
北院審理高虹安的範圍,有關她2020年2月到11月上任不分區立委後申報的助理酬金與加班費有無犯罪;檢調2022年12月15日分8路搜索、約談,並根據「小兔」所提出的電子帳本偵辦,2023年8月14日將5人起訴。
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偵查到審判維持認罪,不過,王郁文和高虹安選站同邊不認罪,王郁文在高虹安律師團主張偵訊光碟有「消失16分鐘」瑕疵時,接力聲援控訴檢察官辦案的程序可疑。
北院勘驗偵查光碟,密集排審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高虹安前助理李忠庭、高虹安、王郁文、高虹安前助理吳達偉、高虹安前私聘特助蔡維庭8人作證,檢、辯交互詰問。
高虹安的律師團以「大水庫」理論為防禦,欲證明高的公務支出大於起訴認定的犯罪所得,檢察官詰回主攻高虹安自始有詐領意圖。
高虹安在北院5月22日言詞辯論終結時,聲稱立委任內專業問政,法案提案、預算質詢、地方服務都親力親為,新科任內被評鑑是表現最高分的立委,如果連立法院給的小錢都貪、且浮報助理費,不會有好的表現。她還說,剛上任立委時聽從黃惠玟的建議,仿傚前立委李俊俋的模式處理辦公室零用金,無貪汙犯意。
檢察官指高虹安的詐領犯行是低薪高報、製作助理酬金、加班費的差額,以施用詐術方式領取公款,希望法官刷新國會吏治,杜絕立法院零用金制度,給予符合事理、常情的評價,彰顯正確的價值觀念及公平正義。
北院認為高虹安當時位居立法委員要職,負責立法等公務,應廉潔自持、遵法自律,卻為增加立委辦公室可運用的零用金,罔顧立法院編列預算支給公費助理補助費用的目的,非法利用職務機會詐取助理補助費,敗壞官箴,審酌她沒有前科、涉案情節為共犯中最重等情況,判她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
此外,旅美教授陳時奮控高虹安誣告,北院也判高女10月徒刑,案件上訴,高院也已分案完成。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