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女飛官遭控介入學弟家庭 傳訊「陪我睡覺」腥羶文圖判賠60萬
李姓女子指控擔任陸軍飛官黃姓女子與學弟也就是李女丈夫有不正常關係至少發生6次性行為,且在LINE通訊時以「老公、老婆、寶貝、某太太」互相稱呼,「我想你、我愛你、來陪我睡覺」,及討論作愛細節、多次提及不願做「小三」,涉侵害配偶權,請求損害賠償200萬元;黃女矢口否認。嘉義地院審理後判賠60萬元。可以上訴。
李女表示,和丈夫都服軍職,於2012年結婚育有2名小孩,黃女與丈夫是同一部隊的飛行軍官且是學姐,獲知丈夫與黃女在2021年間開始私下交往,丈夫坦承至少發生6次性行為。
又從雙方LINE訊息發現,以「老公、老婆、寶貝、某太太」 互相稱呼,「我想你、我愛你、來陪我睡覺」、「被你訓練過壓過摔過」、「我愛你臭老公 」以及傳送數張獨照(包含穿內褲及僅披毛巾半裸照)、腥羶的言語或傳圖片給丈夫,以及討論作愛細節、多次提及不願做「小三」,可證明2人情話綿綿,或已發生性關係等不正常交往事實,足證侵害配偶權,因此提起損害賠償200萬元。
黃女矢口否認抗辯,2人不曾交往,也不曾發生任何性行為,李女提告卻沒有附任何證據即指控她侵害配偶權,未盡舉證責任。
法院審理,從李女丈夫手機逐筆勘驗核閱無誤,黃女對通訊軟體對話內容截圖不爭執,僅抗辯她沒有與對方丈夫發生任何不倫行為、沒有破壞李女家庭。雖然證人是李女丈夫,然而從其到庭具結證述內容,與訊息對話內容大致相符,應沒有不實證述的情事。
法官審酌,黃女侵害李女婚姻共同生活的圓滿、安全及幸福,情節重大,導致受有精神上痛苦,雙方均為官校畢業、收入及財產情形、侵害配偶權的行為態樣、互動期間及婚姻狀況等,認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以60萬元為適當。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