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入廣達行竊上千萬元CPU、記憶體 離職工程師下場曝
林姓工程師任職台達電子期間,因財務困難,去年2至6月間冒簽前同事之名,9度潛回老東家廣達電腦公司,破門進入治具室偷走上千萬元CPU及記憶體變賣兌現,桃園地院審結,將他依8次普通竊盜、1次加重竊盜,判處應執行2年6月徒刑,可上訴。
而林男也於去年9至10月間,3度趁值夜班機會,偷走台達電9980顆IC半導體晶片變賣,桃園地院上月中旬審結,將他依竊盜罪判處徒刑1年5月,緩刑3年,自本月起分期賠償140萬元。
判決指出,30歲林俊銘2022年12月26日從廣達電腦公司離職,因債務待解,自2023年2月24日5點下班後,分別以齊姓、鍾姓前同事工作號碼,向廣達員工通道警衛謊稱為現職員工,借用員工臨時識別證出入,並在借用同意書中偽簽同事署名。
林順利進入廠區後,因治具室門鎖老舊故障,讓他不費吹灰之力,先後於2月24日,4月6、18、24日,5月3、8、12日及6月2日下午5至8點間,將搜刮的CPU及記憶體,藏在警衛實施金屬探測棒掃描檢查時,忽略的胯下及鞋套等處夾帶出廠變賣。
後因廠方發現治具室門鎖故障,同年6月7日更換新門鎖,當林於隔天下午5點7分又潛回老東家時,破壞喇叭鎖進入治具室,再踹開存放CPU及記憶體的鐵櫃竊取逃離,翌日廠方驚見新門鎖遭破壞,調閱監視影帶發現,這3天內未獲授權而侵入治具室者僅林男,總計損失價值923萬8983元的CPU晶片83片、記憶體晶片833片。
法院審理時,被告林男坦承偽造廣達現任員工的署名及同意書,以便進入廠房竊取CPU及記憶體,但否認破壞治具室大門喇叭鎖及鐵櫃的毀壞安全設備行為,但根據卷內證人證詞、通訊軟體對話等事證,核對被告犯案時段,被告破壞行為仍可認定。
法官審酌,被告林男犯行危害社會治安與經濟秩序,考量被告部分坦承、未與告訴人和解、未賠償告訴人、所竊財物部分發還告訴人(CPU晶片1片、記憶體晶片85片),並斟酌其犯罪動機、手段、所竊財物價值高達900萬餘元、所生損害甚鉅,以及告訴人請求從重量刑,就9次犯行分別量刑並定應執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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