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弊800萬交保 檢方抗告失敗
台北市議員陳重文因台智光案等被檢方起訴圖利等罪,羈押禁見195天;陳聲請具保停押,台北地院9月30日審理,裁定陳以8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並戴電子腳鐐。檢方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
高院指出,一審考量陳重文涉案情節及本案目前審理進度,就陳爭執證據能力部分,均已傳喚證人行交互詰問完畢,當事人表示已無證據聲請調查,再衡酌陳的經濟能力、家庭狀況、犯罪情狀、危害程度,裁定以800萬元交保,同時諭知限制出境、出海,並輔以電子監控,並無違誤或不當。
檢察官抗告主張陳重文於偵查中有干預證人的行為,且800萬元交保金難以防範被告逃亡,但高院認為無事證足認陳於起訴後,北院審理中仍有企圖滅證或串供的具體事實,北院除諭令交保外,還限制出境、出海及電子監控,已足以產生一定制約,檢察官抗告不可採。
陳重文涉案起訴部分有4大案情,分別是「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公托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圖利」、「立錡雲端公司資本不實案」、「國亨公司資本不實及偽造文書案」及「立展公司資本不實案」。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