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陳重文台智光案求輕判 檢察官求重刑:否則民代就變企業門神
台北市議員陳重文被控成立立錡雲端公司施壓台北市社會局、台智光在公托中心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向立錡採購圖利個人321萬元,依貪汙罪起訴。台北地院今開庭,陳請求從輕量刑,檢方認為,陳犯罪卻稱被政治追殺,建議從重量刑,審判長諭知本案12月27日上午9時29分宣判。
法院今天開庭,陳重文的律師團辯稱,圖利罪要有相當因果關係,陳重文僅是加以監督及落實政策;律師稱,陳沒有為自己謀利的行為,且圖利沒有處罰未遂犯,與圖利罪結果犯的構成要件不符。
律師團說,陳重文是依法行使職權,沒有施壓、沒有恐嚇社會局人員,陳也沒有發生財產上經濟價值的增加,不符合最高法院判決意旨。
公訴主任檢察官林俊廷說,陳重文今年3月遭搜索時,竟稱因為「監督警察局太認真,被報復,司法迫害,政治追殺」,陳自稱遭偵辦都因司法迫害、政治追殺,但從審理可知,貪汙案是民意代表轉包公共工程謀私利,跟政治有什麼關係?
林俊廷說,陳重文辯說別的議員也質詢、索資,企圖把其他人拖下水,但沒有人像陳一樣私下成立公司接案子然後圖利自己,檢察官迄今也等不到陳重文的檢舉,陳顯然只想為自己脫罪而辯。
林說,陳重文從頭到尾否認犯罪,以最廉價的司法迫害作辯解,如果陳的行為可被容許,民意代表變成企業門神,民代職位只成用來圖利的工具,司法就必須透過判決達到一般預防及特別預防的目的。
起訴指出,台北市政府與台智光於2011年簽訂「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BOT案合約,由台智光負責建置光纖網路並享有25年經營權。
陳重文與康立錡2023年5月成立立錡公司,康擔任負責人,陳在幕後操控。2023年4月至6月陳重文利用議員索資、質詢或施壓方式,干涉社會局公托中心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社會局於是請台智光辦理。
陳重文、康立錡迫使台智光、社會局向立錡採購設備,2023年10月台智光與立錡簽約採購價金1081萬7520元,陳重文從中獲利321萬8480元;陳重文另成立立錡、國亨等公司驗資不實,2023年5月、12月還指示白惠萍侵占國亨款項90萬4150元、441萬元。
檢察官今年7月依圖利、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陳重文、陳妻白惠萍、業者康立錡、陳洛麟,陳重文否認圖利罪,坦承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資本不實罪。
事實上,陳重文因案被羈押超過6個月,本月1日聲請具保停押,法院裁定8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8月並接受電子監控,陳重文今天步出法院面對詢問檢察官已對交保裁定提起抗告的看法,表示「相信司法會還我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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