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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男子網路訛賣減肥針…旅館也白住 還害旅館主管帳戶成警示戶
彰化縣游姓男子在網路上刊登賣減肥針,詐騙二名網友共匯款2萬多元,卻未交貨,又在彰化縣某旅館住宿積欠住宿費,他再去網路行騙網友賣減肥針,要網友把1萬6千元匯入旅館帳戶,方便他再繼續住宿,彰化地方法院依詐欺罪將他判刑1年3月。
判決書指出,游姓男子去年2月間化名「王亮欣」、「李婷」在臉書po文賣「胰妥讚」、「易週糖」減肥針,造成二名網友分別匯給他1萬元與1萬2500元要買減肥針,他要二名網友將錢匯入施姓友人帳戶,施女扣掉游男欠她的2700元後,交給游男1萬9800元。
另游男去年7月入住員林市某旅館6天,又跟旅館櫃檯借3千元,遭旅館催款,游男卻要旅館主管提供帳號,表示會將積欠的住宿費及欠款匯入,他再到臉書po文要以1盒8千元販售「善纖達」減肥筆,導致網友誤信,他請要買減肥筆的網友將1萬6千元匯入旅館主管帳戶,讓旅館誤以為他有資力支付住宿費,讓他繼續再從7月28日住到8月4日,再積欠1萬1573元住宿費及餐點費,直到網友未收到減肥筆而報警,旅館主管的帳戶也因此被列為警示帳戶,也報警處理。
法官認為,游男正值青年,卻不思以己力循正當合法途徑獲取所需,僅因貪圖一己私利,即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不實販售商品訊息,詐欺多人,且尚未被害人和解及賠償,因此依詐欺取財罪、詐欺得利罪將他判刑刑1年3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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