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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無照小開」酒駕撞繪圖師致腦死器捐 賠800萬國民法官判6年
台中市工程行林姓男子有酒駕紀錄,已被吊銷駕照,但他仍在去年5月初時,與朋友喝酒後,駕駛貨車上路,行經大里區西湖路時,撞上騎機車的林姓繪圖工程師,林腦死後,家屬器捐遺愛人間,林男被依公共危險致死罪,移審國民法官審理,今審結宣判,依公共危險致死罪,判刑6年,比檢方具體求刑7年6月至8年6月略輕,但重於法定刑。
國民法官今審結,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判刑6年,仍可上訴,檢方在此案以林在十年內有2次酒駕紀錄,都獲得緩起訴處分,此次又犯下公共危險致死罪犯行,案件審理期間,具體求刑7年6月至8年6月。
不過國民法官審酌,此案林男已用800萬元,與家屬達成和解,另外自費參與草寮療養院的戒癮門診,加上林已坦認犯罪,據此量刑,仍比法定刑5年以上,略為加重。
檢警調查,林姓男子(46歲)家中經營土木工程行,5年內已有2次酒駕紀錄,駕照已被吊銷,去年5月6日下午4時許,林駕駛貨車行經大里區西湖路時,疑不勝酒力,往對向車道偏移,迎面撞上當時騎機車載劉姓女友外出用餐的林姓繪圖工程師(25歲),林因頭部重創,醫院隔日宣告腦死,劉女則是頭部擦挫傷、雙腳骨折,逃過一劫。
肇事林男被測得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89毫克,他辯稱,當時與朋友喝了啤酒後,駕駛貨車準備返家,但一時不勝酒力才會行駛到對向車道。
有目擊車禍的市民證稱,當時林男肇事後,赤裸上身、渾身酒氣下車察看,一度想要步行離開現場,被居民攔下。
家屬得知工程師已腦死後,忍痛決定器捐,捐出工程師的肝臟與腎臟,遺愛人間,全案依公共危險致死罪起訴後,移審台中地院,由國民法官審理,今日審結宣判。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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